育齡婦女計劃生育合同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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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_________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合同 一、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政策為乙方申辦一孩生育證、獨生子女證,符合生育二孩條件的二孩生育證;準予收養證明(符合《收養法》的規定條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女方離開戶籍地30日以上者)。
2.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措施,按乙方需求向區計劃生育服務站申請優生優育咨詢和生殖健康服務。
3.雙月25日(星期日后延)為計劃生育知識講座日。
4.按時對乙方進行隨訪,配合街道計生辦做好“三查”服務工作。
5.向乙方提供法律、法規及人口政策的咨詢服務,做好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實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
6.依據《_________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為乙方落實有關的優惠獎勵政策。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政策申請生育計劃,持《生育證》懷孕、生育。申請抱養要符合《條例》和《收養法》規定,經審批后方可抱養。
2.定期接受甲方隨訪服務,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三查”及培訓學習,接受甲方管理。
3.向甲方申請生殖健康服務和優生優育指導。
4.持《生育證》到區計生服務站接受孕期保健服務,嬰兒出生后,當月向甲方申報出生日期。月底出生的嬰兒,出生24小時內向甲方申報出生,如遇新生兒死亡,應在當日向甲方匯報,并持醫院有關證明登記備案,如有虛假,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5.計劃外懷孕,在兩個月內到指定地點做流產手術。持證懷孕的,不得自行流產、引產,如有意外,及時通知甲方。
6.女方離開戶籍地30日以上者,要向甲方身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并有親屬或鄰居擔保。在外期間,每季度末向甲方交回現居住地鄉(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三查”證明。
7.分娩后90天以內及時落實避孕措施。 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有街、區以上政府機關根據管理權限對責任人給予處理,違反法律、法規的,追究刑事責任。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有下列情形者,按《_________陜西省計劃生育條例》和有關計劃生育政策、法規接受以下處理。
1.計劃外懷孕,經通知15天內不采取措施按《條例》_________條規定處理。
2.出現計劃外生育(或抱養),未到法定年齡生育及非婚生育,按《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3.不按要求參加“三查”,不按規定落實避孕措施,自通知之日期每拖延一天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違約金,并按拖延天數累計
4.持證懷孕,如私自流產、引產,出生后死亡不向甲方匯報,經查明系溺嬰、棄嬰者,按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5.流動人口不按規定時間交回“三查”證明,每拖延一天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違約金。如不繳納違約金,躲避管理,違約金由擔保人繳納。 三、爭議處理辦法
1.協商解決。
2.經協商無效,可由街、區計生部門調解并裁決。
3.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四、本合同有效期到女方49歲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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