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勞動合同書示范樣本(供與家政服務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使用)
添加時間:2017-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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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別: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
在京暫住地:_________________
外埠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乙方被派遣之日起生效,于本次派遣活動結束之日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安排下從事家政服務工作。
乙方的工作方式:1.全日制家政服務;2.計時家政服務。
乙方的服務項目: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一家庭病人護理;6.醫院病人護理;7.寵物養護;8.其他(可填寫多項)。 第三條 【工時】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 第四條 【知情權】
甲方在派遣乙方工作前,應向乙方告知用戶情況和服務要求等有關內容,并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 【崗前培訓】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第六條 【勞動條件】
甲方應與用戶協商確定保證乙方休息時間和人身安全的勞動條件,并保證用戶尊重乙方的人格尊嚴及勞動。 第七條 【工資標準】
乙方的工資標準:
1.乙方工資標準為_元/月或_元/小時;
2.乙方工資標準由甲方、乙方與用戶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時服務的,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3.甲乙雙方就工資標準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 【工資支付方式、時間】
乙方的工資支付方式為:
1.甲方每月_日前以貨幣形式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2.甲方委托用戶每月_日前以貨幣形式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3.甲方委托用戶在乙方完成當次工作后,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4.其他方式。 第九條 【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和醫療社會保險。 第十條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損害賠償】
因乙方擅自離職或服務事故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的,按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解除合同的賠償】
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收的乙方,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的處理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一、本合同可作為家政服務公司與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家政服務公司與家政服務員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