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賽事門票委托銷售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9 10: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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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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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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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為了推動體育賽事的成功運作,完善賽事門票銷售計劃,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賽事門票委托銷售合同。本協議中,甲方是體育賽事運作管理機構,即委托人;乙方是負責推廣和銷售賽事門票銷售的票務代理公司,即受托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賽事門票銷售的獨家代理商是指由甲方授權在特定區域嚴格按照甲方的售票工作規范,代理甲方銷售賽事門票的票務代理公司。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甲方權利
3.1 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區域內從事獨家銷售其體育賽事門票經營活動。
3.2 甲方有權約定乙方的銷售方式。
3.2.1 甲乙雙方約定為代銷,則乙方應在______規定時間內完成代銷門票的____%,甲方按銷售金額的____%返還給乙方,作為乙方的報酬;完成代銷門票的____%,甲方按銷售金額的____返還,作為乙方的報酬。
3.2.2 甲乙雙方約定為包銷,則乙方向甲方購進門票時,必須先行付門票總額的____%,甲方收到乙方款后____個工作日內交付門票,交付地點為乙方所在地。乙方購進甲方門票后,雙方以“訂購單”形式確認(附后)。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 甲方應保證門票銷售的合法性和銷售價格的合法性,如需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應由甲方負責完成。
4.2 甲方在_區域內只能授權乙方獨家從事門票銷售代理,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咨詢服務。
4.3 甲方應按照雙方的約定為乙方提取相應的報酬,并及時進行結算。
4.4 甲方負責票務銷售的在全國媒體的發布,區域媒體及小型推廣活動費用由甲方給予乙方的廣告返點支付,甲方根據區域的銷售情況,將定期適當補充安排區域媒體的發布。
4.5 甲方將免費提供乙方一定數量的宣傳品及相關資料。 第五條 乙方權利
5.1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設立銷售網,點,選擇銷售負責人員和梢售人員,但應當將網點及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
5.2 乙方在無任何違規情況下,有權獲得甲方給予乙方廣告返點為________,乙方需提供廣告支持證明,如廣告的發票、合同、登刊的廣告實樣、照片等,在限額內實報實銷,否則甲方有權停止返點。 第六條 乙方義務
6.1 乙方必須按甲方公布的方案建立其所在區域的營銷網絡并且完成計劃稍售的門票數量。
6.2 為保證門票銷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在____日內完成首批銷售數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6.3 乙方必須認可甲方對門票的銷售運作方式,嚴格遵守甲方目前制定的和以后制定的有關門票銷售的市場規則,否則,甲方有權據此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6.4 乙方應按照門票銷售工作規范接受甲方對乙方銷售網點及梢售網點的負責人、銷售員的監督管理。
6.5 乙方必須在收到門票后向甲方提交簽收單,視為驗收合格。
6.6 乙方向甲方購進門票后,乙方無權單方面時銷售價格作出調整,如有需要應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6.7 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跨地區或全國性的宣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銷售,甲方需全部收回乙方的未售出門票,并支付給乙方庫存產品總金額的_%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7.2 乙方應自覺按照本協議的約定銷售門票,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____元。
7.3 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制定的銷售規則,嚴禁低價銷售。低價銷售是指低于最低經銷限價進行批發報價、自營店及其給予其分銷渠道零售商。乙方低價梢售,甲方將扣減低價銷售金額的____%作為損失賠償,并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甲方如果低價銷售,乙方可按照7.1條款要求甲方賠償。最低經銷限價由雙方確認。 第八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8.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8.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九條 有效期和終止
9.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9.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9.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9.3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生效日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2.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2.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3.3 乙方和甲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3.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時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3.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準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3.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