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工集體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9 09: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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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全體搬運工(附名單、身份證復印件)1 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2 本協議期限為一年,自 XX 年 5 月 1 日起至 XX 年 5 月 1 日止。3 工作任務:3.1 甲方安排乙方在搬運工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 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4 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按多勞多得的原則辦理。乙方的勞動報酬, 計件總額不足四萬時,按人民幣 40000 元/月大寫:肆萬圓,予以發 放;超出四萬時,按實際總額發放。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 的勞動報酬中,不再另行計發。5 勞動紀律: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 規 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 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維護甲方利益 服從甲方的 領導、管理和教育。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 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5.3 甲、乙雙方出現問題,由乙方泒代表同甲方協商解決。若乙方無視協 議,聚眾滋事,帶頭者將處以 處罰;參與者將處以 處罰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于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并應提前 1 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6.4.1 乙方故意破壞公司形象,惡意影響企業的正常營運,甲方有權單方面 終止本協議。6.4.2 乙方員工因工負傷,由甲方給予免費治療,乙方負擔其基本工資。醫 療終結時,由縣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證明書”,經企業所在地勞務鑒定 委員會鑒定,確認為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退回原藉,企業按規 定發給因工致殘撫恤費。6.5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6.5.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 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6.5.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6.6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15 日通知對方。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 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 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附件:乙方全體員工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