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招商代理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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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商業項目全案策劃及獨家招商、銷售代理合同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名稱: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0號聯合大廈10層 聯系電話:010—65951688 本合同術語解釋: 1) 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 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 代理傭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 址: 街 號,占地面積約為 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 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 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準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托要求 1. 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 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 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托內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獨家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 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 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 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500元,每本200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 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后,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 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并提供電子文件)。 (二)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二零零四年 月 日至二零零四年 月 日終止; 2. 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 月,即 日; 3. 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 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 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于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 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 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范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 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系,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 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 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 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并經雙方協商后執行; 7. 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 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 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墻、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折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志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費用及發布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托制作及發布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于乙方提供策劃咨詢服務的范圍。 (三)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 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 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并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 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并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 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 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后,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 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 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 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 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后方可結束; 14. 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 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 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并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 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的工作; 18. 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 19. 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 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 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 費用全部由 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 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傭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 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 元)。 1.2 策劃工作進程: 1.2.1. 乙方應于XX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 乙方應于XX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并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 乙方應于XX年 月 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并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 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 本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 (小寫:rmb 元); 1.3.5 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后(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 元); 1.3.6 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 元); 1.3.7 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 元); 1.3.8 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后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 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 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四) 1.4 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 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并經甲方確認后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 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 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 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4001XX70058-24 北京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 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 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后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為甲方之責任; 4. 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 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范圍的確定: 1.1 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傭金; 1.2 招商范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 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復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 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1.5 租金價格: 1.5.1 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 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傭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 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最高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 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五)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 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傭金; 2.2 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 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余部分應付傭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 招商代理傭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 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 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 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后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并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并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 甲方在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后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傭金并計入乙方業績。 3.5 甲乙雙方達成共識,并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后,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 甲乙雙方簽約后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范本。 3.4 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 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 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于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匯報,甲方在了解后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 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傭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 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后,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元; 3.4.5 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并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傭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 非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 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后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 3.5.2 為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 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 對于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匯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 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 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六)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傭金:乙方銷售代理傭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 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 銷售代理傭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傭金; 3. 銷售代理傭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 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 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 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后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對方通知,并于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4. 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 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秘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于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 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商議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以法院最終判決為終局,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 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 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并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 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并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七)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 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 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于甲方利益,并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 “ 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 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 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章) (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中國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