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雇工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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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雇主(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與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 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簽訂勞動合同須知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案例之一:張某家住北京海淀區四季青橋附近,她到離家很近的一個連鎖超市應聘就職。過了一段時間,公司將她調到遠郊大興的連鎖店工作,因而產生糾紛。因合同上只寫了張某要在北京工作,使這起勞動爭議案的焦點是合同約定的工作具體地點不詳,導致敗訴。案例之二:趙某應聘某汽車廠擔任總裝調試工,這是技術活兒,工資較高;后來,企業將他調到一個非技術的低薪崗位,他不愿干,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后,合同上寫的是擔任“操作工”,這是一個范疇很廣的工種,沒有明確具體的工作性質,導致爭議敗訴。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么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板的口頭承諾。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資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諾他每月能拿到兩千多元的工資。工作幾個月后,小李拿到的還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產生糾紛。最后,因老板口說無憑,小李沒有得到他希望的報酬。 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系;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有的單位采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勞動者為多掙錢,默認了企業要求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越來越多的工資爭議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環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學性的制革、制鞋行業企業,還有機械加工行業可能給工人帶來的機械性傷害的工作環境,都要在合同中對環境危害可能造成的傷害明確表達出來。 7、社會保險約定。有的企業以“不辦社保可以多領工資”的說法,來誤導勞動者主動選擇放棄社保。律師提醒勞動者:對于社保問題要有長遠的考慮,工作時間越長,這個問題就越大,它涉及到養老的問題;一旦發生工傷意外等,最快速的解決方式是先通過勞動者購買的社會保險,快速選擇走工傷保險補助的綠色通道救死扶傷。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簽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業為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讓勞動者簽名、按手印,走一個過場,勞動者也不拿合同當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沒有蓋章。一旦發生勞動爭議,這類合同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簽。 10、勞動合同蓋章后,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在辦理的工傷案件時,因勞動者手頭沒有勞動合同,在要求用人單位賠償遭到拒絕的案例不在少數。有的企業在合同簽訂后,把兩份合同都收走,發生爭議時,勞動者手里沒有合同,單位可以不承認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勞動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資條、入職面試字條、工作證件、體檢表格、單位簽字等。” 徐律師特別提醒,簽訂合同時,要看清楚是否是勞務派遣,在保潔、物業管理、商業銷售等行業,往往是以大單位的名義招聘,而最后是勞動者與不知名的小公司或勞務公司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