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飼料買賣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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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農業作物種子買賣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及價款
標的名稱
牌號商標
生產單位
規格
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 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小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
;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
;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
第七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八條:擔保方式:
第九條: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二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傳真:
郵編:
買受人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
郵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