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顧問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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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甲方實際資金需要,就委托乙方作為融資顧問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融資顧問協議:
第一條 合作事項: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全程融資顧問,開展全程融資。
第二條 甲方對項目融資的意向要求和承諾:
1、融資額度: 萬元(以銀行最終審定的數據為準,甲方若與銀行達成合作,則視為乙方融資成功)。
2、融資期限: 年(以銀行最終審定的數據為準,甲方若與銀行達成合作,則視為乙方融資成功)。
3、甲方承諾并保證可用自己或他人的如下資產或權證對本次融資做抵押或質押。
4、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提供如下融資所需資料:
(1)融資顧問授權委托書;(2)借款人借款申請書;(3)抵押物權證;(4)結婚證復印件(借款人為個人并且已婚);(5)借款人收入證明;
根據不同銀行的具體要求,甲方所提供的資料,不限于上述內容。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在約定范圍內自主與銀行等金融機構溝通融資事宜;
2、乙方有權按雙方協議約定收取顧問服務報酬;
3、乙方的主要工作:
(1)成立專項融資小組,以全程負責融資;(2)精心挑選切合的出資人;(3)與銀行等出資人進行溝通;(4)組織出資人考察甲方資信;(5)協助甲方與銀行等的談判;(6)協助甲方安排簽約;(7)協助資金到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按協議約定的相應高質量服務;
2、甲方應按要求準備相關資料;
3、甲方應配合乙方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4、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五條 協議期限
自雙方簽訂融資顧問協議之日起后至2個月,到期后,協議自動解除。
第六條 費用支付
1、若融資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等于融資金額 2.5%,作為乙方的融資顧問服務費,甲方應在每一筆資金到位當日內支付融資顧問服務傭金。
2、融資不成功不收費(有關評估報告及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3、融資成功后,若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八支付罰金。若逾期十五天,仍未支付顧問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融資顧問費用的2倍作為違約罰金。
第七條 雙方承諾
1、乙方應本著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強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協議終止
(1)按照本協議規定終止的情況。
(2)如果甲方擅自私下與乙方推薦的銀行等金融機構簽署合作協議,將視乙方融資顧問成功,甲方就必須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完全額度的傭金給乙方。
甲方(章): 乙方(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