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證的補發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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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商標注冊證如發生破損、發霉污染情節較輕的涂寫,亂畫等情況時應辦理補證手續并交回原注冊證。 l 所需手續: 1、在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委托書上加蓋公司公章。表格見相關手續。 2、商標圖樣5張。 3、注冊證復印件。 l 所需時間:6-7個月由商標局補發新的《商標注冊證》。如補證與變更名義一起辦理,應分別交送《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 和《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申請書》,補證申請應以變更前的商標注冊人名義提出。在辦理補證時,如原注冊人公章已作廢的,應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縣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補證與轉讓同時辦理的,應分別交送《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和 《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補證申請應以轉讓人名義提出。 因《商標注冊證》損毀而請求補發《商標注冊證》的,應當將損毀的《商標注冊證》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