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鄭州分行網上企業銀行服務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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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加快客戶及銀行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本著維護雙方利益,規范雙方業務行為的目的,交通銀行鄭州分行(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網上企業銀行的使用及服務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網上企業銀行以因特網為信息傳輸媒介,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務。乙方通過網上企業銀行可以實時查詢其在甲方所開立賬戶的各種信息;通過傳遞電子支付指令辦理同城付款、異地匯兌、預簽匯票及其他業務。 二、乙方應準確填寫“交通銀行鄭州分行網上企業銀行申請表”并提交其開戶行,乙方在填寫申請表時,應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甲方接到乙方網上企業銀行申請表后,應于10個工作日內辦妥各種手續,并將“客戶證書”交乙方。乙方如申請辦理企業銀行支付業務,應準確填制“交通銀行鄭州分行電子支付密碼申請表”,乙方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真確。甲方接乙方“電子支付密碼申請表”后,應于10個工作日內辦妥各項手續,并將“ic卡”和支付編碼器交乙方。 三、乙方持“客戶證書”可辦理甲方推出的各類網上企業銀行查詢業務,使用ic卡編出支付密碼可辦理網上企業銀行各類支付及預簽匯票等業務。 四、甲方發放的客戶證書、ic卡支付密碼是乙方進入甲方網上企業銀行系統辦理業務時確認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憑證。乙方需對其客戶證書和ic卡支付密碼下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負責,乙方不得將客戶證書和ic卡支付密碼借于他人使用。乙方應妥善保管客戶證書及ic卡支付密碼,如客戶證書或ic卡支付密碼遺失、被盜等,應及時到甲方辦理掛失手續。掛失自掛失手續辦妥之日(節假日順延)起生效,掛失手續辦妥前發生的風險或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網上企業銀行業務收費收費項目單位收費標準(元)ic卡及支付編碼器工本費每套800元網上企業銀行年服務費每賬號200元網上企業銀行支付業務每筆 按照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有關規定收取。 六、網上企業銀行客戶證書有效期為兩年。乙方使用的客戶證書有效期滿,應及時到甲方辦理證書展期手續,并交納網上企業銀行年服務費,過期不辦理證書展期手續,不交納網上企業銀行年服務費的,客戶證書將不能使用。 七、乙方如需終止使用甲方網上企業銀行服務的,應提前7個銀行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網上企業銀行服務終止后,乙方所持客戶證書、ic卡及支付編碼器等無須退回;甲方亦不退還其工本費。 八、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提供網上企業銀行服務:
1.乙方利用甲方網上企業銀行發送與網上企業銀行業務無關的違法、違紀信息或破壞性信息的;
2.乙方利用網上企業銀行從事非法活動被執法機關或上級監管部門要求查處的;
3.因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或即將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經雙方協調無效的,申請鄭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