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運輸業務承包經營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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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甲方擬在龍岡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理處)并交由乙方承包經營,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經營授權范圍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包含_________區各鄉鎮,市區除外)開展危險品運輸業務洽談工作。
2.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包含_________區各鄉鎮,市區除外)開展普通貨物運輸業務。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標志標識。
4.分理處承包利潤分配方式采取保證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的原則。
二、優惠條款
1.甲方批準給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專業物流交易網會員資格(在甲方與物流交易網合作期內)。
2.乙方分理處一年內完成業務量達成_________萬以上并且安全無事故或糾紛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費中提取20%作為對乙方的獎勵。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公司宣傳資料。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分理處的前期業務開展進行全面的指導并給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積極宣傳推廣甲方分理處業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接洽時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員工身份來進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長期運輸業務或批量的運輸業務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給予審核,簽定合同時加蓋甲方合同章。具體的運輸由乙方實施,責任亦由乙方承擔。
6.分理處在招聘員工時必須經過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內分理處的各項支出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為經營者也是_________分理處的負責人。
9.乙方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需要設置分理處的內部機構。
10.乙方有權按規定任免分理處中層干部。
11.乙方有權決定企業工人工資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業務或單次運輸業務,乙方所承接的業務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名義。
13.所有承運乙方業務的危險品車輛,必須經過甲方審核并與其簽定承運合同和責任狀,同時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各種保險。乙方不得私自尋找車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14.分理處辦公場地的先期開辦費用.人員工資及水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資金結算方式
1.甲方依據運輸合同和派車單與乙方結算。
2.乙方按照運費總額的7%上交利潤給甲方。
3.結算時間按月計算,每月的3號前結清上月費用。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協調所需危險品車輛,如因甲方故意行為有損乙方利益的,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業務報審申請時,必須在一周內作出審核意見,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3.客戶運費采取匯至甲方賬戶的,甲方必須按時按標準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截留或挪用,否則,甲方承擔10%賠償。
4.如乙方私自承接單次運輸業務,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給予本次運輸費用的10倍賠償。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權范圍開展業務,確因特殊情況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方可開展。否則,乙方承擔預接洽業務總額的5%的罰款。
6.乙方必須加強人員及車輛的管理,確保安全規范操作,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第一年的業務基數為______萬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補足,如連續兩年無法完成的當年基數的,甲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8.乙方必須對甲的各種資料及數據保密,否則甲方有權追償乙主的損失。
9.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或變象以分理處員工以外的身份承接業務,本協議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約定期限而終止后,乙方在三年內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同樣或類似的經營活動。
10.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在雙方認可的前提下,在雙方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11.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12.乙方必須因乙方原因導致
六、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