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合同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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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農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治和減少農機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縣農村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轄區內農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合同書,由各鄉鎮農機監理員與所轄區的農機駕駛員雙方簽訂,共同監督實施。具體合同內容如下:一、各類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各級農機監理部門和農機監理人員的指揮,必須配合農機執法人員的工作,農機執法人員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有權對各類農機及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監督,農機監理員在執法期間應出示執法證件。二、各類農機駕駛員必須在所在鄉鎮(場)農機監理員的組織下,按照駕駛員審驗規定的要求,參加一年一度的審驗,審驗合格后方可允許駕駛員與駕駛證件相符的農業機械。否則,由農機監理員根據《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對駕駛員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三、各類農機駕駛員對購置的各類農牧業機械必須到西安農機監理站申請報戶掛牌,對已登記報戶的各類農牧業機械必須按照檢驗標準和技術要求進行保養維修,參加一年一度的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允許各種作業,否則,有農機監理員根據《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對其車主及駕車人員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四、各類農機及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按所在鄉鎮(場)農機部門規定的時間進行檢驗或審驗,超過期限除按規定交逾期補檢、補審費外,還要對車主或駕駛員進行罰款處理。五、各類駕駛員必須按照佳通法規和機械操作規程進行各種作業,絕不允許違章操作,堅決禁止“黑車非駕”、客貨混裝、超載超速、牽引架站人、葉子板坐人等違章行為,否則,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及農機執法人員對以上違章人員實行重罰,并予以扣車處理。六、遵守《草原法》,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開墾草場,支持退耕還林工作。七、農機監理人員及各類駕駛操作人員都要遵紀守法,必須按照《中華任命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機械安全管理監督管理條例》及有關農機法規政策行使職權和安全生產,杜絕各類農機事故發生,由于違章駕駛發生各種傷亡事故,由駕駛人員及車主負責,并按,《安全生產法》、《條例》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八、各級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及農機監理員必須依法行政,秉公執法。不得在執法過程中以權謀私、堅決禁止各種違紀行為。農機駕駛人員可隨時向縣農機監理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舉報農機執法人員的危機行為,縣農機監理部門可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對違紀當事人進行查處,舉報。九、各級農機監理人員及各類農機駕駛員必須履行合同規定條款雙方相互制約,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