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承發包廉潔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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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在工程建設中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促進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根據國家和_________有關工程承發包和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以及_________關于《_________》,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應當共同自覺遵守國家和_________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和關于建設工程承發包的各項規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應做到:
(一)甲方工作人員(含家屬、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贊助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二)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及高檔辦公用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單位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三)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高消費的娛樂活動。
(四)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考察、參觀等名義參加乙方安排的國內外旅游活動。
(六)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向乙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做到:
(一)乙方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對業務工作,不得為獲取某些不正當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員(含家屬、子女,下同)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
(二)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工程承包、工程費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動、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談業務、簽訂經濟合同等為借口,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游或進入營業性高檔娛樂場所。
(四)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者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及高檔辦公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發現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當向甲方領導或者甲方上級單位舉報,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對乙方進行報復或刁難、延誤工作。
五、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采用不正當的手段賄賂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應向乙方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舉報,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六、本協議作為工程承發包合同的附件,經協議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交見證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