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9 1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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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縣x鎮xxxxx第___組農業社社員 (以下簡稱甲方)
x縣x鎮xxxxx第___組農業社社員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因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各自需要,可以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相對集中、有利于耕種的原則,依法達成如下互換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將本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縣五申鎮xxxx第__組 農業社的承包地___塊,面積____畝,折合面積__畝.與乙方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縣五申鎮xxxx第__組農業社的承包地____塊,面積____畝,折合面積____畝,進行互換。
甲方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合計面積_____(畝)
乙方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合計面積______(畝)
二、互換起止日期:自______年 月 日起到永遠。
三、互換后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時,所得到的補償,各自享受或承擔互換前的土地。
四、糧食補貼等各項惠農政策面積不變,與農業社的承包地面積不變,與農業社的承包合同不變。各自享受自己原來該享受的,各自承擔自己原來該承擔的。 即各自享受或承擔互換前的土地。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中間人各一份。
七、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甲乙雙方應尊重對方在使用土地(互換后)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互不干涉對方經營活動;各自利用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新主人。
甲方(戶主):乙方(戶主):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中間人:
村委會(公章)
法人代表:
簽字地點: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