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合作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8 14: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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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某公司(品牌的擁有者)
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與甲方合作以oem方式生產“ ”牌微型計算機這一項目,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授權委托甲方生產“ ”牌微型計算機,甲方應負責“ ”牌微型計算機生產、銷售的合法性,即“ ”牌微型計算機可使用甲方代為申辦的生產許可證號。
二、乙方授權“ ”牌微型計算機商標予甲方進行生產,詳細條款參見附件《商標授權委托書》。
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只允許委托甲方生產“ ”牌商標微型計算機,甲方對“ ”牌商標微型計算機只具有生產制造權,無經營銷售權。
四、甲方根據乙方每次訂單提出的具體規格說明書進行生產,甲方有責任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質量控制。
五、技術參數標準、質量管理體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議和質量文件為標準,甲方對質量負責,整機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內保換,第二、三年免費維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費。
六、保修期限由乙方提貨當日開始計算。
七、甲方不負責對最終用戶(即乙方的客戶)提供售后服務;甲方僅向乙方提供非人為因素損壞的配件的保換、保修服務。
八、由于自然災害、雷電、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供電線路、犯罪等因素對系統造成的損害或軟硬故障,甲方有義務提供咨詢服務,但不屬甲方的免費保修范圍。
九、運輸及費用:
1. 1. 交(提)貨地點在 ,由甲方代乙方進行貨物運輸。
2. 2. 運輸方式根據具體的每次訂貨合同要求進行。
3. 3. 運輸費用負擔由雙方根據具體訂貨合同制定。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1. 1. 當雙方簽訂本協議后,雙方將以此協議作為基礎,每次訂貨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訂單,由甲方負責人確認后才視為合格的訂貨合同,不合格的訂貨合同不受本協議條款約束。
2. 2. 乙方向甲方訂貨的同時,首先向甲方提交該次合同總額的30%以上預付款。
3. 3. 每次訂單的余款在乙方提貨驗收完成之日,立即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4. 4. 甲方對乙方所訂貨物的交貨期限,從乙方向甲方交付預付款到帳之日起計算,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
十一、驗貨的標準及方法:
1. 1. 乙方對貨物的驗收方法依據甲方和乙方商議認可的質量文件為依據。
2. 2. 乙方對貨物的驗收期限為收到貨物之日起算三天內完成。
3. 3. 乙方認為貨物有不良現象時,可向甲方提出異議。
4. 4. 提出異議期限為驗收貨物即日起算一周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內給予處理答復,超過期限視為保修處理。
十二、違約及解決糾紛的方式:
1. 1. 當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2. 2.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認可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3. 實在協商解決不了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甲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 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開戶銀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