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認刊協議(三)
添加時間:2017-11-28 10: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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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 年 月 日甲方認刊單位(蓋章) 乙方編輯單位(蓋章)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法人代表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電話 傳真 戶名 版面類別 單價 開戶行 刊登方法 帳號 合計金額(大寫) 經辦人 協議說明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有效。
2.付款方式:甲方需在合同簽署后5日內一次性付款,5日內交付刊登資料。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如甲方為工商企業單位,應出具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單位證明;如甲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出示單位證明。
4.廣告內容應符合廣告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有權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6.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宣傳資料及證明文件,并對其提供的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7.甲方負責提供刊登的圖文資料,并進行設計,經乙方確定符合要求后,由乙方負責出片和印刷。
8.期刊每月發行之后,凡刊登廣告單位,獲贈樣刊2本。版面刊登價格及單位版面種類規格(cm)價格(元)版面種類規格(cm)價格(元)彩色全面 封二 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