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特許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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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制造商”)和_________(“經銷商”)雙方簽訂。 1.指定(appointment): 制造商指定經銷商作為惟一獨家經銷商在其指定范圍內再銷售、租賃、出租其產品,經銷商接受這項指定。 2.合同期限(term of agreement):·餐飲業加盟合同書 ·連鎖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合同于簽約方最后簽字日期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合同中另有其他時間規定提前終止。在合同到期時,如果經銷商在合同期內認真完成履行合同義務,合同雙方可協商更新或處長合同條款。 3.合同雙方關系(relationship of the parties): 雙方承認并同意經銷商是分離且獨立于制造商的。這種經銷合同不應被視為建立了某種雇用、合伙、合資、委托或其他類似的關系。無論哪一方都不對另一方負有償還債務的責任,也無權約束另方去履行任何合同。經銷商可自主雇用或聘用任何人員或獨立合同人,而制造商則無權限制雇用或解雇這些人員。經銷商有責任保證在_________國從事商業行為時遵守當地法律要求。經銷商應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銷售貨物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及費用。制造商不對經銷商從事再銷、租賃、出租貨物等有關經銷行為所引起的損失、索賠及其他負有賠償或保證的責任。 4.經銷商義務(obligations of distributor): a.經銷商應在指定范圍內從制造商手中購買并銷到客戶手中的產品積極促銷、出售、租賃、出租及提供售后服務。 b.經銷商應經過慎重思考使用各種不同銷售方式,包括彩目錄、郵購、電話或電子方式在指定的范圍銷售產品。 c.經銷商在其選定的地點上至少要開辟一個店用做銷售、租賃或出租制造商產品。該零售店必須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開張,在指定地點內的其他零售店的開業則由經銷商選擇。 d.經銷商不得銷售、租賃、出租其他任何非制造商制造的產品、商品、配件等,也不得從事經營與制造商產品相同、易混淆或其他帶有欺騙性的類似功能的產品。 e.經銷商不得銷售、租賃、出租制造方產品給其他公司用于銷售、租賃、出租或從事其他類似產品的行為。 f.經銷商應負責整個商業行為的全部費用,包括稅、勞工費及可能出現的罰款。 g.經銷商應負責獲取并持有為進口、運輸、倉儲及銷貨所需的各種進口許可、運輸證明、商業執照及其他類似文件。經銷商還應負責向制造商提供為將其產品運到目的地所需的進口和運輸的所有文件,如經銷商不能在制造商發貨的期限內將所需文件提交制造商,由此而引起的任何發貨方面的拖延將不被認為違約。 5.制造商的義務(obligations of manufacturer): a.除非由經銷商失誤導致的拖延或因為合同中不可能提供的內容,否則制造商應在經銷商訂貨后_________天內將經銷商所訂的全部貨物送至經銷商處。 b.如果經銷商在進口方面履行其職責,制造商就應將經銷商訂購的貨物送到經銷商指定的地點。在發貨期內制造商應負責獲取各種出口所必須的許可證和檢查文件。 c.如果制造商出于某種原因中斷了產品的生產,應立即通知經銷商,然后在中斷以后的一段時間內完成更換已售出的中斷貨物所需的配件和服務。 d.制造商不得將產品售給經銷商以外的任何人或實體用以在現有范圍內銷售、再銷售、租賃、出租同一產品或與制造商產品類似的具有欺騙和混淆性的產品。 e.貨物運達后,制造商不得將其產品銷售給除經銷商以外的任何人或實體用于直接使用。 f.制造商應及時就獲得或收到有關潛在用戶的各種線索、希望等類似信息通報經銷商。 g.制造商可提供給經銷商一份關于產品的零售、租賃、出租的參考價,經銷商不受此價格的約束。 h.制造商還應向經銷商及其人員提供培、技術支持及產品使用、運行、維護修理等方面的援助。 i.制造商應堅持不斷地投入廣告宣傳,以便在其本行業及公眾面前樹立良好的質量信譽和產品形象。 j.如經銷商需要,制造商應給經銷商提供銷售材料和技術指標。 6.訂貨(orders of goods): 雙方同意經銷商按如下條款訂購: a.首次訂購: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經銷假商應向制造商訂購第一筆總金額不少于_________(幣種及金額)的貨物。制造商按合同規定送貨,經銷商支付貨款。第一筆訂購價應為_________(幣種和單價金額或標明在附在合同后的現有產品的清單上)。 b.隨后的最少訂購。為保持在特定范圍同的獨家權,經銷商在其首筆訂購后必須至少按以下頻率和金額續訂: (1)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一個_________(數字)月內,至少應有一筆或幾筆總共_________(幣種和金額)的訂貨; (2)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二個_________(數字)月內,至少應有一筆不少于總共_________(幣種和金額)的訂貨,直至合同終止。 ·餐飲業加盟合同書 ·連鎖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3)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三個_________(數字)月內,至少應有一筆不少于總共_________(幣種和金額)的訂貨,直至合同終止。 (4)在合同生效后的第四個_________(數字)月內,至少應有一筆不少于總共_________(幣種和金額)的訂貨,直至合同終止。 (5)在合同生效后的每_________(數字)月內,至少應有一筆不少于總共_________(幣種和金額)的訂貨,直至合同終止。 c.不可抗力。如指定范圍內的市場需求由于某種經銷商控制能力以外的原因下滑,以至于按合同規定的訂貨金額不再有商業上的可能性,只要情況一直持續,將不實行最少訂購的要求。 7.價格和支付條款(prices and paymentterms): 制造商應按現有產品清單上的價格向經銷商收取貨款,直至制造商決定更改其中的價格。制造商保有更改任何一項價格的權利,那時制造商應負責向經銷商提供一份新價格清單,價格中不包括運輸費、保險費或進口關稅,所有這些都應由經銷商承擔。制造商商應承擔出口許可費及雜費。如經銷商的訂購在制造商通知其價格變動前就已到達制造商手中,制造商應認可在價格變動生效前的原價格。送至經銷商的貨物應于_________天內以現金支付。經銷商有獲得在貨物發票日_________天之內支付而享有_________%折扣的權利。 8.匯兌受阻時的支付方法(payment method for blocked exchange): 如合同任何一方國家嚴格控制向另一國付匯,制造商應指示經銷商暫將待付賬款存入經銷商所在國銀行以制造商名義開立的帳戶上。存款銀行需由制造商指定,當經銷商向制造商出具該筆存款已辦妥的文件時,制造商應給經銷商開立收據。 9.質量擔保(warranties): 制造商給予經銷商對售出商品的質量擔保與給予其他客戶的一樣。經銷商必須做到給予每一個購買者同樣的質量擔保。經銷商無權更改制造商擔保的任何條款。制造商應當及時修理、更換所有失靈的、無法操作的或有其他缺陷或擔保條款范圍內的貨物,無論該產品是由經銷商還是經銷商的客戶所擁有。 10.保障(indemnities): a.經銷商應保障或使制造商免于遭受各種因經銷商從事、經營或執行合同造成的人員傷害或死亡以及財產的損失或丟失而引起的索賠和傷害。 b.制造商應保障并保證使經銷商免于任何由于貨物本身的損壞、失靈、故障導致的傷害和索賠,除非這些傷害和索賠是由經銷商本身或其他原因引起,或是歸因于經銷商的引導、運作或履行。在全部合同期間,制造商應對售給經銷商的所有產品的產品責任負責保險,在總保險額內按每次交貨數額至少承擔_________(幣種和金額),這種保險把經銷商稱為附加保險方。 11.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制造商在所有產品標識、名稱、設計、專利和與產品有關的商業秘密等方面擁有有價產權(稱知識產權)。以上這些權利全部屬于制造商而非經銷商。經銷商不得宣稱其擁有制造商的知識產權,也不允許經銷商將制造商的名稱作為其自身名字的一部分。知識產權由制造商所有。b.經銷商被授權使用制造商知識產權技術從事有關制造商產品的經銷、再銷、租賃和出租事宜。經銷商無權使用制造商技術用于其他目的。 c.所有與制造商產品有關的廣告促銷材料、報價、發票、標簽、裝積容器和其他材料均要附上一張聲明:即“與產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技術由制造商所有”。同時還須注明經銷商只是該產品的經銷商。 d.經銷商禁止以任何方式更改制造商用于產品的知識產權技術。所有產品細節、色彩和設計必須嚴格按照制造商提出的要求。 e.經銷商只能出售使用制造商知識產權技術的產品,禁止經銷商將制造商知識產權技術用于任何制造商生產的半成品上。 f.經銷商不得或試圖協助他人復制制造商產品,也不得生產制造或出售任何與制造商產品混淆或具欺騙性的類似產品。 g.經銷商不得從事任何會使制造商的注冊或權利無效的行為。經銷商不得試圖改變或終止制造商知識產權的注冊,也不得協助他人從事上述活動。 h.如違反本段文字所述行為將直接導致合同的終止。而且,雙方都認可違背本段所述行為將會損害并削弱制造商在名聲、信譽、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有價權利且造成嚴重損失。因難以衡量這些界限模糊的權利,所以判定損失是不切實際且不可能實現的。鑒于此,雙方同意,如果經銷商違背了上述條款所述內容,制造商有權根據每次違約情況按照標在合同附件上的價格處以_________%的損失賠償。 12.合同轉讓(assignment): 合同任何一方在沒有另一方書面認可前不可隨意轉讓合同。任何一方不可隨意撤回其做出的認可。制造商可以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撤回認可意見:經銷商未履行雙方認可的合同規定的責任;建議的受讓人因財務問題不能履行經銷商遺留的合同責任;受讓人拒絕執行合同規定的經銷商義務,或受讓人未能達到制造商擬定的對新經銷商的標準。 13.獨家經銷權的終止(termination of exclusive distribution rights): 如經銷商不再訂購或不能支付合同規定的最小一筆訂單,如經銷商的失誤難以原諒或不能被確認是合理的,制造商惟一能做的補救就是終止經銷商在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經銷權。制造商應在真正終止經銷權之前_________天內通知經銷商,要求其修正失誤,否則將取消獨家經銷權。如經銷商在通知日期內修正失誤,將不取消獨家權。獨家權的取消不會自行生效。無論經銷商是否擁有獨家經銷權,只要經銷商沒有另外違反合同規定,合同將僅做職下修訂且繼續有效:經銷商在指定區域內沒有獨家經銷權,制造商亦無義務禁止其銷售或其指定他人銷售產品及提供給經銷商潛在的用戶名單。 14.制造商的合同終止權(termination of agreement by manufacturer): 制造商終止合同并不影響其采取如下的補救措施: a.如果出現以下情況應立即通知經銷商合同終止: (1)經銷商被判定破產; (2)經銷商對任何金錢判決表示不服,持續_________天或更多天的不履行判決的行為; (3)經銷商無力償還債務,或有一個被指定的接收人處理經銷商的資產; (4)經銷商因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其權利或產權; (5)經銷商對重新組織或重新安排其財務和貿易事務提出訴訟,或者別人對經銷商提出對上述事項的訴訟。 b.在收到書面通知要求補救過失的_________天后,除了最小訂單要求,如經銷商仍不執行合同,合同終止通知將生效;而如果經銷商在通知期內補救過失,合同終止通知將不生效。 15.經銷商的合同終止權(termination of agreement by distributor): 經銷商終止合同并不影響其采取如下補救措施: a.如出現下列情況立即通知制造商合同終止: (1)制造商被判定破產; (2)制造商無力償還債務,或者有一個被指定的接收人處理制造商的資產; (3)制造商因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其權利或產權; (4)制造商對重新組織或重新安排其財務及貿易事務提出訴訟,或者別人對制造商提出對上述事項的訴訟。 b.在收到書面通知要求補救過失的_________天后,除了最小訂單要求,如制造商仍不執行合同,合同終止通知將生效;而如果制造商在通知期內補救過失,合同終止通知將不生效。 16.合同終止時的產品回購問題(repurchase of products on termination): 如果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制造商可以但沒有必要回購經銷商尚未賣出的產品。如果產品牌新且可再轉賣的狀態,制造商將以經銷商購買的價格回購產品,不包括海運、空運、報關和倉儲費。如產品未被制造商回購,經銷商可自行處置。經銷商應保證產品保持不侵犯制造商知識產權或有損制造商名聲的狀態。經銷商應返還或銷毀制造商所有有關知識產權的資料。 17.合同的補救(remedies): 合同雙方期望建立一種互惠互利的關系,最終,雙方會經過友好協商努力解決一切分歧。但當雙方發生爭議而又不能協商解決時,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名稱)解決。除非雙方財政部在其他地點,否則仲裁應在_________受理。一切仲裁裁決都將是最終的、不可再上訴的、結論性的。爭議也可以提交法院通過審判解決。本條款并不限制制造商在其知識產權獨有權受侵犯時尋求任何其他可能的補救措施。 18.合同的修改(modification):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