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抵押合同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7 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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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一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 地 址: 電 話: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后,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確保借款合同( 年 字第 號)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為(大寫) 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 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并取得《房屋預告登記證明》。該商品房狀況如下: 房屋坐落: 項目名稱: 預售許可證: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1、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 月或累計 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2、****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后,須轉為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房產的登記手續。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并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抵 押 人:(簽章) 抵 押 權人:(簽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登記機關: 核準登記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二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