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供貨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7 13:53:30
瀏覽次數:
0
供貨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達到雙方平等、 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一、 合作關系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 1. 甲方所供紅酒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 品質量問題,或者達不到標準,乙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貨,不得以任何 借口拒絕或推遲送貨時間。 3.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 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 優質、優惠的原則。 4.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訂貨清單,按照甲方的實際情況, 配送樣品。配送樣品以送貨單為準。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 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獎勵的不同采用如下貨款結算方 式之一: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 ; 2.批結(□是;□不是) ,甲方按每批 件為一送貨單位 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當批次貨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 應結清所欠甲方樣品和批次的所有貨款。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協議,應即時溝通,使損失減小到最低。 如溝通不成,可以訴助法院解決。五、協議期限 本次試用期為 2 個月, 根據合作情況, 雙方再協商合作期限。本合作試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 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六、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 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甲、 如有未盡事宜, 協商解決。甲方:乙方:(蓋章)(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