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2016私人房產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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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 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 (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 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 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 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 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 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 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 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 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 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 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 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 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 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 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 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 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 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 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 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 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 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 同 各 方 當 事 人 簽 章 出賣方: 買受方: 本人(簽字或蓋章): 本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東莞市房屋買賣合同(二):個人房產 以下是東莞市房屋買賣合同范本,也可作為其它地方房屋買賣合同的參考。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東莞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東莞市***,該房屋用途為**,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字第**號,所有權人為** 。 二、房產權屬轉移時,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二。 三、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該房產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成交價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該房產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元),此價格包括:房價款□ 公共維修基金□ 室內不可移動之裝修□ 空調□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認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付款: 1、 現金支付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該定金待過戶當日,自動轉為購房款; 2)甲乙雙方在丙方協助下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的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6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整),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 甲方在繳清本合同第五條第三項房屋交付前各項費用后,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10%人民幣**元整支付給甲方 。 2、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日內,另外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整(¥**元),連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為首付款。乙方應將該房產的首付款(該房產的成交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采用以下三種方式:1、暫存丙方指定帳戶,待房屋產權過戶當日,劃入甲方帳戶□;2、乙方將首付款直接劃入甲方指定帳戶□;3、暫存銀行開立的監管帳戶內,由銀行監管該部分資金,待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完畢 日內,連同貸款額一并支付給甲方。此業務必須由甲乙雙方與丙方另行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委托協議□。 3)在銀行批貸手續完成時,甲乙雙方必須配合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由丙方持相關證件材料,協助甲方辦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銀行貸款額會由銀行內部自動轉入甲方所開帳戶。 三、關于稅費 1、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乙雙方自行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各項稅、費,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相關稅費的確認及計算工作。稅費分擔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見附件一; 2、甲乙雙方所交稅費可由丙方代為繳納,相關部門所開具的完稅憑證、行政事業性收據、工本費發票等單據,待代理事項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給付費的一方。 第三條 居間服務報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雙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務而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丙方有權收取相應的居間服務報酬,因此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按附件一約定的數額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及代辦過戶費。 第四條 權屬過戶委托事項及相關費用 一、甲乙雙方辦理權屬過戶的所有證件資料準備齊全,由丙方提供權屬過戶代理服務,權屬轉移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的繳納以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的約定為準,甲乙雙方按約定內容繳納。未做出約定的,以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二、如需要辦理銀行貸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銀行及貸款服務,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金額見附件一。 第五條 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并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的物業交割手續。 二、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物業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評估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該房產交付前,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產交付并簽訂《物業交接單》后,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產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繳費憑證。 四、如該房產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五、甲方交付該房產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產資料的真實性和齊全性,并符合國家及東莞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 2、甲方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則,除應支付給乙方的違約賠償外,還應支付給丙方總房款的3%作為居間服務報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給丙方,則甲方應按此比例和數額支付給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請銀行貸款,甲方應保證隨時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時到銀行提交資料并簽字。 4、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按期如數繳納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約定的由甲方繳納的稅費,超過期限視為違約。 5、甲方保證該房產在交易時沒有權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繳稅費等情況。若有銀行按揭,手續應已在本次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導致第三方主張權利,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承諾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期如數支付購房定金、購房款及由乙方繳納的稅費。 3、提供該房產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4、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并到場簽字。 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三、丙方義務 1、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在甲乙雙方已交付丙方過戶所需各項稅費的前提下,代為繳納。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調;協調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將上述房產出售給乙方或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合同無法全部執行或被迫解除,甲方應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雙倍金額賠償乙方;若應乙方原因違約,不購買該房產,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甲方義務”除第(2)條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額外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給乙方和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產,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違約條款處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違約條款處理。 五、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該房屋買賣事宜最終沒有達成,甲乙雙方所付的服務代理費均不予退還,應由責任一方承擔全部丙方服務代理費,如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則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丙方服務代理費。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乙方,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相關過戶所需證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務費退還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的爭議事項,三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該紛爭。 一、提交東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一:相關稅費明細;附件二:家具裝修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補充:1、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協助乙方與物業溝通進場裝修事宜。 2、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90日內過戶,如不能如期過戶則甲方支付違約金的比例為:首期付款的每天萬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丙方: 公司蓋章: 經紀人簽字: 聯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