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合同:投資咨詢服務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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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客戶:_________(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鑒于乙方擬從甲方處獲得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的咨詢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并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咨詢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1.1 “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范性文件;
1.2 “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傳真方式簽訂的《投資咨詢服務協議書》;
1.3 “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1.4 “香港及境外股市”指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的所有交易品種和美歐等主要市場的交易品種。
2.服務種類_________(投資建議短信+持股免費診斷+分析傳真/電子郵件)。證券合同:投資咨詢服務協議書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2.1 乙方委托甲方就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意見及建議;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價值分析意見及建議。
3.服務費用,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費用。該等費用由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以_________形式向甲方支付。
4.責任及義務
4.1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業咨詢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咨詢服務和義務。
(b)甲方履行咨詢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傭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甲方應對咨詢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于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
(b)對于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及其雇員或代理人的行為后果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后,均不承擔乙方及其雇員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5.保密約定
5.1 甲方保證并承諾,對于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或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秘密及其他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 乙方保證并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者建議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乙方從事證券投資行為。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進行的相關投資的盈虧,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7.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并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費用。
7.3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或建議之內容,向其他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8.2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