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中介合同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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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請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 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供給勞務的方法 乙方按照甲方請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年,試用期 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供給勞務的方法: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 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斷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斷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正《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含: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于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斷定,并由甲方向乙方供給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產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應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應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盤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盤算。 (三)支付方法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托情勢,委托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托書面條款履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供給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后,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于 將當 (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法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斷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菏攀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請求乙方在 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請求; 2、不屈服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背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喪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結束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斷定和調劑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巧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喪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任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巧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請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訴、教導、管理督查的任務; (二)為勞務人員供給必須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請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請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況之外結束派遣或調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 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批準后,方能結束派遣或調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產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掩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任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請求結束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吸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請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干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干規定盤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產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當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喪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懂得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請求,乙方努力供給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批準,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轉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持續應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干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正、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產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力友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國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