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投資協議書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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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xxx(投資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廣泛吸引外來投資,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按照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場鎮集中、種田向業主集中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流縣吸引外來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真誠歡迎乙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xx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及產業規劃、也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xxx項目在xx工業園區內選址,投資興辦工商稅務登記在雙流縣內的獨立核算生產性企業。
二、項目內容:
乙方項目投資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 萬元(含土地、廠房、設備等)。項目建成投產后,預計年產值 萬元,年納稅總額 萬元。項目建設周期為供地后 天。
三、用地規模:
根據乙方投資和建設規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規劃的區域內(位于xx工業園區內x村x社)選址。項目用地 畝,其中代征地 畝,凈用地 畝。面積以實際勘界測量為準。
四、土地價格:
乙方建設項目用地土地成本價為 萬元/畝。優惠包干價格為:凈用地 萬元/畝(不含土地出讓金),代征地為 萬元/畝,土地款總額共計 萬元。土地成本價和優惠包干價之差,用項目建成投產后,五年內從項目產生稅收地方留成中,依據有關優惠政策進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簽定投資協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指定的帳戶支付土地款總額的 %,作預付款和協議定金,協議生效。若超過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協議定金,此協議自行作廢。
甲方付齊農民土地補償以及征地拆遷等費用共計 元之后,甲方積極做好項目進場的相關工作, 個月內提供乙方能進場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獲得甲方提供的能進場施工的土地后, 月內必須進場動工建設,超過 個月不動工,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乙方應積極配合國土資源局做好征地報批資料,資料上報時,按規定繳納補足費用到甲方指定帳戶,待省人民政府下達征地批復后辦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其征地余下費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義務:
1、雙方簽訂《投資協議》后,甲方應將供水、排水、電氣、通訊設施、道路、光纖等配套設施至乙方所征土地紅線外;
2、乙方基建項目的報建費14元/m2包干、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現行政策85元/m2減半執行,其中市政設施、自來水、天然氣分別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離征收;
3、甲方指派專人聯系乙方,協助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立項、報建、環評等手續,協助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等。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用開發區內或雙流縣內人員就業;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項目建設應優先選擇雙流縣內建筑施工企業承擔工程建設;
3、乙方項目必須符合xx工業園區的環保要求,“三廢”必須達標排放。
八、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訴請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雙方簽字蓋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協議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二oo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