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讓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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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甲方):黨#####受讓方(乙方):易#####原公司股東:羅#####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岳陽#####賓館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1. 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岳陽#####賓館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50%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原公司股東同意該轉讓事項。2. 股權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八十萬元。轉讓款在本協議簽訂的第二天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3. 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4. 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5. 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后,由新股東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6. 甲方及原公司股東應保證股權轉讓前公司的債權債務已了結。如未了結的,或因轉讓前的事由使公司產生債務或其它糾紛的,轉讓人及原公司股東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7. 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8. 本協議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簽訂后,如甲方或乙方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八萬元。9. 在履行本協議書中,如發生爭議,應盡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署地法院提起訴訟。10. 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轉讓方:受讓方:原公司股東: 協議簽訂時間:XX年12月27日協議簽訂地點:岳陽市岳陽樓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