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生與謀職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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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能做多少事?
可能很多,可能很少。
一年輕人剛進入社會,覓得一工作,每月領2萬臺幣(約合4200元人民幣)薪水,自此一頭埋進一些自己啥也不知曉的業務;既忙得喘不過氣來,又是怨聲連連,還一心想要存少少余錢以備不久之后買房。此種模式,只能造就更多或許有錢看似有房卻永遠壓抑自己才華、并扼殺自己夢想的社會一般分子,同時給予投機的開發商與融資家更多并吞大地資源與擠壓社會較弱階層的可乘之機。
那種每日在上下班擠車、在中午吃難吃便當、在不佳空氣的密閉室內上班又悔恨所賺薪水付房租后已所剩無幾的不稱意年輕人,老實說,他還不如只身一人遠走荒野山海,挖挖野薯摘摘野菜,釣釣魚網網蝦,最后求個溫飽,更來得適意些,甚至實際些。幾年后,城市的貴房子沒買得,或許鄉村的農田倒便宜租得一小塊,自耕自飽,亦不失安身立命。
倒不是教年輕人到荒野開墾,實是先講出求生之要。且看都市太多工作,只是教人懂得算賬,算出到了老年終于存積了多少現款與房產之賬;而沒教人求生,沒教人活,沒教人活得更好更快樂。
求生與謀職,很多時候頗像一回事。但亦可以完全是兩碼事。只是現代的社會學將之籠統歸納成:人必須工作,工作而后有獲,所獲之物或財,則用以養活自己。也就是說,不管此工作稱不稱得上職、稱不稱得上業,人皆應由它而獲得糊口飽腹。
何謂優好的工作?只要是工作起來令人高興,甚至是自己興趣所在,便是優好工作。如果坐辦公室八小時盯著計算機而自己不喜歡,加上上班下班要忍受塞車,搞不好還不如做清潔工。
謀職不難,怎么說呢?我昨天在路邊見一小貨車,堆滿了文竹,5斤100臺幣,買了回家一嘗,又甜又香熟。再回想他擺出來的十幾串香蕉,姿態甚好,細細尖尖的,頗有山蕉那股慢慢長出來的樣子。這個賣水果的人,便謀得了好職。
一個人能找到好的貨品(哪怕不是自家栽種的),然后找到好方法售出,便是好職。如果這件工作又是他胸懷的極佳展現(譬如他主張有機、注重環保、平日喜歡與山水土地為伍,又樂意將養人之物獻予社會大眾),這已不只是謀職,更是生命美善的高度實行矣。
故而人即使不能施展生命美善,先求謀一好職,亦需想"社會還缺什么?我會什么"。
太多人,有才具燒菜、種花、做陶、打拳、騎單車、尋穴道經絡推拿、彈琴、唱歌、說笑話、打麻將、擦拭地板刷洗馬桶、寫毛筆字,甚至把脈治病等,但他們的職業是別的。好像說,收水費的、軍人、小學教師、縣政府職員、報社記者、計算機工程師、大樓管理員、公交車司機、鐵路局員工等。或許是職業令他們糊口,也或許是他們的才具只是興趣,不足以賺錢,更可能是才具與興趣從來沒被設想成職業。最可能的是,世上的職業項目早就五花八門,教人伸手拾來,人各一職,先擔當了再說;至于自己的興趣、自己的潛能、自己的才氣,也就先擱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