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白白定獎懲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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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制度大抄,大家的制度都一樣,問題也一樣。制度創新,就是要打破成規,對見怪不怪的問題,打破砂鍋問到底。
比如說工資,為什么管理者一定要比下屬高,坐辦公室的定要比一線員工高,正式工一定要比臨時工高?
深圳一家電子公司是生產紅外線遙控器的企業,工資體系也是照搬慣例,"基本工資 浮動工資 加班工資"。其中,生產人員基本工資占70%,浮動工資占30%;非生產人員基本工資占80%、浮動丁資占20%。
基本工資,又接崗位、職數、學歷、技能等因素,設置一大堆等級,什么行政五檔、技術六檔、產線七檔;浮動工資則根據每月的工作績效來確定,獎勤罰懶,總額上有一個控制,由人力資源部門平衡掌握。
幾年下來,公司老板發現其中存在幾個明姓問題:
一是"基本工資"往往足"談"出來的,而不是"干"出來的。誰在人職前會編簡歷,會坐地要價,基本T資就會很高,之后的浮動變化,都以此為起點,老實人吃大虧、吃長虧。
二是"基本工資"只能升,不能降。人職年限越長,工資檔位越高,不自覺又回到論資排輩的老路上。
三是"浮動工資"貔似"動",超來,由于考核指標一大堆,員工挑肥揀瘦,對容易完成的指標超額完成,對難以實現的指標,差一些也沒關系。因為加權計算后,工資照樣不少。
再揉進去"德勤能"等易受主觀印象和人情關系影響的指標,明明績效大不同,綜合一下、平衡一下,就設多大區別,實質上,又成了另種形式的"大鍋鈑"。
更為糟糕的是,這種工資制度,使企業內部充斥等級觀念,工資高低主要取決于級別、資歷、學歷等工作努力之外的因素。工人再怎么拼命,拿到的工資,可能仍然只是經理的零頭,即使這個經理天天在混日子。
公司老板看到了這些問題,怎么解決呢?
于是,公司找到我們,經過潛伏式調研、系統化設計、可行性檢驗和參與式實施等一系列過程,最終形成方案,并投入運行,達到了預期效果。
一年之內,員工人數沒變,工資總額增長21%,但是,銷售額增長1.4倍,客戶滿意度達到前所未有的99%。其中的奧秘就是,工資徹底"動"了起來,誰干得多、干得好。誰就拿高工資。下級的工資有可能超過上級、一線員工能超過管理者、臨時工能超過正式工。
首先,對整個企業的業務流程、工作流程和管理流程,進行梳理和簡化,使之清晰明了。然后,對各部門實行"關鍵指標考核",一個部門,在一段時期,只考核一個指標,比如交貨及時率只抓物控,質量合格率只抓質控。
如果受罰部門能夠提交確鑿證據,證明考核捕標未能完成,是由另一部門造成的,則其扣罰由另一部門承擔。
其次,績效考核以部門為單位、以部門工資總額為基數進行。即該部門業績超過考核基準,就按一定比例,予以獎勵,反之扣罰。
由于部門經理了解員工的努力情況,因此,獎制金額由他分配,分配結果,張榜公布。 為了防止部門經理濫用分配權,還要附加一條規定,如果該部門半數以上員工,對分配結果不滿,可以聯合向總經理提出異議,一年發生兩次,則撤銷該經理職務。連獎懲公平這種基本事項都做不好,不撒你,撤誰?
獎懲明確后,在此基礎上,實行基本工資浮動.具體辦法如下:
1.任何員工,連續半年,或在一年的8個月當中,如果其所獲獎金,每個月都達到或超過其工資的10%,則晉升一級工資(10%);反之,如果所受扣制,每十月都達到或超過其工資的10%,則降低一級工資(l0%)。
2.部門經理,如果該部門在連續4個月,或一年6個月當中,所獲獎金總額,每個月都達到或越過其部門工資總額的10%,則晉升一級工資(10%):反之,如果所受扣罰總額,每個月都達到或超過其部門工資總額的10%,則降低一級工資(10%)。
3.工資浮動每季度調整一次,上不封頂,下不保底(以深圳市最低工資為限)。
終過幾輪調整,老是做得差的員工,不用公司辭退,自然會卷鋪蓋走人。
這種制度安排,根本不去理會原有工資體系是否公平合理,既然歷史糾結不清,那就團結一致向前看,通過動態運行機制,將歷史問題化解于無形。
與之配套,公司還要為每位員工平等提供晉升機會,晉升制度安排如下:
1.崗位出現空缺時,首先實行內部公開招聘,不限原有職級、不限原有崗位,清潔工也可以應聘部門經理。內部招聘不成,方可對外招聘。
2.內部招聘實行員工自薦、上級主管審核舉薦相結合,如該員工經考桉通過,以及三個月試用期后,正式就職,則將其三個月工資新增部分,獎給舉薦人。
3.內部招聘,除了考察員工的專技能外,還要著重考察其在公司原有崗位的工作業績和獎懲記錄。
這套量身訂做、別具一格的工資方案,以及晉升制度,中心思想只有一個,英雄不問出處,黑貓白貓,抓著老鼠,就是好貓,死老鼠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