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實踐技能考試采用三站式考試的方式。考區、考點按照《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方案》的要求設立實踐技能考試基地,考生在實踐技能考試基地依次通過"三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內完成全部考站的測試。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醫學綜合筆試考試于8月26日舉行,具體時間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準。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醫學綜合筆試全部采用選擇題形式。采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B1三種題型。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報名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參加中西醫結合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為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高中等中醫藥院校畢業生。
1.具有高等學校中西醫結合專業專科學歷,以及具有中等專業學校中西醫結合專業學歷,畢業后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申請參加中西醫結合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2.中西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能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據此規定“學歷審核”內容如下: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中藥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一)高職(專科)學歷
1.經省級以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同意舉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取得資格后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后,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更至縣級醫療機構。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不能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含教育部、原衛生部批準試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專科層次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9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含初中起點5年制專科層次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其專科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二)中職(中專)學歷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衛生職業高中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三)成人教育學歷
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四)其他
取得國外醫學學歷學位的中國大陸居民,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同時符合《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文件規定的,可以按照本規定報考。
特別說明:
1.臨床醫學專業能否報考中西醫結合專業醫師考試?
已獲得臨床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并獲得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認可,或者參加省級中醫藥行政部門批準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并完成了規定課程學習,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者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有關規定跟師學習滿3年并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相同級別的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2.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
⑴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試用證明的截止日期大部分考區為當年8月31日前,2017年部分考區試用證明的截止日期有所提前,具體請查看: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合格證明截止日期匯總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⑵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⑶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3.關于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效身份證件的詳細說明:
⑴中國大陸公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臺港澳地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臺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⑵外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護照。
注:盲人醫療按摩人員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其考試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