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城市發展、城鎮過程中的新角色,特色小鎮在各地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愈發被強化,然而,在這一過程中,這類項目也不時被曝出存在過度地產化等新問題。對此,12月5日,國家發改委、國土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特色小鎮建設要量力而行、控制數量、提高質量,防止盲目發展、一哄而上。而且,《意見》明確表示,特色小鎮從嚴控制房地產開發,但也同時提出,項目在合理確定住宅用地比例基礎上,結合所在市縣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確定供應時序。
《意見》將特色小鎮定義為,在幾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產業、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鎮和產業園區的創新創業平臺,而且,特色小城鎮是擁有幾十平方公里以上土地和一定人口經濟規模、特色產業鮮明的行政建制鎮。“近年來,在推進特色小鎮的過程中,出現了概念不清、定位不準、急于求成、盲目發展以及市場化不足等問題,有些地區甚至存在政府債務風險加劇和房地產化的苗頭。”業內人士表示。
因此,《意見》在部署特色小鎮建設的重點任務中明確提出:“不能把特色小鎮當成筐,什么都往里裝,不能盲目把產業園區、旅游景區、體育基地、美麗鄉村、田園綜合體以及行政建制鎮戴上特色小鎮‘帽子’。”而且,《意見》明確指出,各地區要綜合考慮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吸納就業和常住人口規模,從嚴控制房地產開發,適度提高產業及商業用地比例,鼓勵優先發展產業,防范“假小鎮真地產”項目。
有分析指出,特色小鎮的發展一旦盲目引入房地產模式,勢必拉高土地成本,特色產業則難以實現發展,最后會演變為地產一業獨大的局面,并為當地帶來大量的小鎮庫存。實際上,今年5月,北京就曾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和規范功能性特色小城鎮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嚴禁房企借特色小鎮名義開發大規模商品住宅。
在全國房地產經理人聯合會執行主席楊樂渝看來,要建設、發展好特色小鎮,必須與產業運營商聯運,“產業是特色小鎮的魂,小鎮發展的核心不在于開發,而在于產業運營,很多開發商缺乏相關能力和經驗,如果不轉變制造業的開發模式,只能把小鎮變成新一輪的房地產開發”。
不過,也有專家分析稱,本次出臺的《意見》并非完全禁止特色小鎮項目供應住宅產品,而是為這種性質的開發限定了“結合所在市縣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等條件,將強化地方規劃建設特色小鎮時注重充分與當地去庫存進展相結合,也能讓地方更有針對性地控制特色小鎮項目中的住宅比例。(來源: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