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舉行新能源汽車號牌發放儀式,第一副新能源汽車號牌甘A·D22222正式發放。
據了解,市民辦理新能源汽車注冊、轉移登記以及變更新能源汽車號牌業務,可以直接前往位于城關區鹽場路的交警支隊車管所、位于榆中縣定遠鎮的蘭州定遠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位于蘭州新區嘉陵江路北側的永承機動車登記服務站進行辦理。市民可采取計算機自動選取(50選1)或按照編碼規則自行編排的方式確定號牌號碼。新能源汽車號牌工本費仍執行現行國家規定的普通汽車號牌收費標準,每副號牌100元。已經領取普通汽車號牌的新能源汽車,車主可自愿換領新能源汽車號牌,也可繼續使用原普通汽車號牌。普通汽車號牌丟失或損壞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予換發新能源汽車號牌。
另據了解,凡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的小型客車,可享受在蘭州市域內出行不受尾號限行限制的政策。根據2017年10月1日實施的《蘭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蘭州市對新能源汽車停車收費優惠政策為:在具備充電設施的公共停車設施內正在充電的新能源電動汽車不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費,非充電時段減半收取停放服務費。
同時,公安交管部門將為申領新能源汽車號牌的申請人提供開通新能源汽車號牌業務綠色通道或專門窗口,增配警力,增設查驗場地,提供延時換牌等多種服務。(來源: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