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連上22天連休8天工作制,你贊成這樣工作嗎?
添加時間:2018-01-23 1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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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有一次連續8天的長假,但付出的代價是要連續上班22天,這樣的上班節奏,你感覺怎么樣?
前不久,貴州省清鎮市的一項工作時制改革試點廣受關注。當地宣布,從1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將用半年時間,在全市9個鄉鎮部分崗位試行這項工作。
有人認為連續工作時間太長身體會吃不消,也有人表示支持,可以不用東拼西湊的請假“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該市印發的文件指出,將堅持立足實際,不搞“一刀切”,總體上每月上班時間不得低于22天176小時。
針對外界提出的此項改革是否有違法律規定的疑問,當地工作人員解釋,《公務員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試點工作仍然堅持以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為基礎,只是實行錯時延時制,相當于調休。
不過還是更加期待如果能實行彈性的工時制度,那么更多人就可以比較自由地選擇休假時間。尤其是一些特殊崗位的工作人員,有的甚至一年都見不了幾次家人或是沒時間去戀愛等。
還有人說,休息8天那休假期間是否要工作?小編認為,其實本就沒有必須與否,如果你認為工作比生活和身體健康更重要,并且能從工作中獲得滿足感和價值,那就義無反顧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吧。
如果你覺得休假本身比工作更重要,并不會因為假期與工作脫離而焦慮,也能在休假之后盡可能快地進入到工作狀態中,那就無須進行任何關于休假的博奕,因為我們需要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