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員工離職已經是職場社會的常態。HR對這種現象早已司空見慣,但是員工離職的一些問題一定要處理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1.解除勞動合同需要采取哪些形式?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在試用期,只要提前3天通知企業HR即可。可以采用口頭,也可以是書面形式。
第二個階段是轉正員工,這類員工離職要提前一個月(30天),必須是書面形式。
小編提醒:作為企業人力資源部門一定要加強對員工離職報告的保管,避免以后出現糾紛。
2.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企業批準的問題
只要員工提出正式的書面辭職,30天后自動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企業批準的。
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要做的是在這段時間做好員工工作的交接,避免出現其他方面損失。
3.員工不能撤回辭職報告
這是很明確的,一旦員工將辭職報告遞交單位是不允許撤回的。作為HR不能以對方關系很熟就忽略這個問題,從而造成不好的影響。
當然了,如果企業單位同意,那也沒話說。
4.員工不告而別,企業是否有權要求員工支付違約金?
人力資源部要明白即便是員工不告而別,企業也是沒有權利向員工索要違約金的,除非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或者違反競業限制業務。
還有一種情況是由于員工的突然離職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損失。
5.員工提出離職,企業可否在剩下的時間調整員工的崗位?
只要不違背勞動合同或者企業的規章制度,是可以給員工調崗的,但必須合理合法!
員工離職雖然在當下社會比較常見,但作為HR不能有一絲一毫放松,處理好員工離職前的工作,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