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嗎?
添加時間:2018-02-28 14: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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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算入勞動合同期限內嗎?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好獵頭小編為各位詳細介紹,僅供參考。
職工咨詢:用人單位與職工僅約定試用期期限,告知試用期結束并考核合格后才可以與職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在試用期期間單位不負責繳納社會保險,由個人自己承擔社保繳費。試用期的工資將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職工詢問用人單位的做法是否正確?
答:用人單位的此種做法不正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屬于勞動合同期限范圍內,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所以,試用期的工資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也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