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開放進入“加速期”
添加時間:2018-05-23 11: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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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場開放再進一步。18日,央行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支持金融市場開放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表示,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可在現行政策框架之內開展同業拆借、跨境賬戶融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交易等業務,同時還進一步完善了滬深港通資金匯兌機制,便利境外投資者選擇使用人民幣或者外幣進行投資。
業內人士表示,同業拆借和銀行間債券的回購目前均為國內金融市場業務,允許境外清算行及清算參加行加入市場,實際上是放寬境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機構準入。
交通銀行金研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師鄂永健指出,允許清算行與參加行開展同業拆借等業務,有利于給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提供人民幣流動性支持,增加其短期人民幣資金的調劑能力,進而促進其更好地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取消人民幣清算行的準備金要求,則為上述業務開展提供了條件。“總體來看,此舉既有利于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開展,也是推進金融市場擴大開放的重要措施。”他說。
當前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進。在新一輪對外開放配套政策接連出爐后,來自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等多國與地區的金融機構已爭先表達在華新設機構或增持股權的意向。如匯豐銀行(中國)決定申請第三方資金存管業務,約旦阿拉伯銀行總行決定設立上海分行,工銀安盛人壽公司發起籌建工銀安盛資產管理公司,野村控股株式會社等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了設立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的申請材料,德國安聯保險集團總部決定在上海獨資設立安聯(中國)保險集團公司,摩根大通向證監會提交申請設立并控股合資券商。
19日,在“2018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上,中國金融監管層也再次對對外開放舉措做出表態。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陳文輝表示,銀保監會將積極推動各項開放措施落地。具體來看,他表示,首先將放寬外資投資和設立機構條件。分別包括確保放寬外資持股比例限制的重大措施落地,鼓勵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引進境外專業投資者;允許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同時設有子行和分行,以及在全國范圍內取消外資保險機構設立前需開設2年代表處的要求;其次是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經營空間。即取消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等待期,支持外國銀行分行從事政府債券相關業務,放寬外國銀行分行從事人民幣零售存款要求,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再者,是在于優化外資機構監管規則,包括對于外國銀行境內分行實施合并考核,調整外國銀行分行營運資金管理要求。“為確保上述對外開放措施及早落地,中國銀保監會正在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制度建設,同時也在同步受理對接各項開放措施的準入申請”,陳文輝說道,近期,已有一些外資金融機構表達了在華新設機構或增持股權的意向,銀保監會將根據既定的開放方案做好政策和準入輔導,推動一批對外開放舉措適時落地。(來源: 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