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以上收受商業賄賂、主動索取商業賄賂等,由所在醫療衛生機構給予解聘處理;涉及醫師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給予吊銷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這是上海市出臺的有關醫藥產品回扣治理“1+7”規定中,對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收受商業賄賂的禁令。通過制度加科技,運用大數據監測處方用藥量等手段,上海切實規范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執業行為,維護患者健康權益。
上海市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醫療衛生事業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違反醫藥產品回扣治理規定的,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上海將進一步解決醫藥產品回扣等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讓禁令生威,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以全面從嚴治黨新作為,努力推動全市醫療衛生事業取得新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醫務人員有了“防火墻”
醫務人員收受醫藥產品回扣是阻礙深化醫改的頑癥之一,侵蝕了廣大患者應得的醫改紅利。上海衛生計生委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一步加強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標本兼治、糾建結合,在全市啟動了為期6個月的糾正醫療行業不正之風專項行動。
針對專項行動所發現的問題,結合整改措施運行效果,市衛生計生委會同市醫保辦、市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對醫藥產品回扣中涉及的機構、人員等重點環節進一步開展調查研究,深入查找醫藥產品購銷流通領域的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環節,梳理相關政策法規,遵循“針對性、具體化、可操作、可追責”的原則,面向全市各醫療單位推出了醫藥產品回扣治理“1+7”規定。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全市醫療衛生單位通過多種形式傳達學習文件8.8萬人次,并制作《上海市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醫手冊》,供全市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學習遵守。
“1+7”規定包括《關于加強醫藥產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設的意見》以及加強藥事委員會建設、處方點評、醫保衛生聯合約談機制、自費藥品管理、藥品使用信息化管理、醫療機構醫藥生產經營企業接待管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管理等7個方面的規定。這些規定構建形成醫藥產品回扣治理制度體系,亮點不少。
例如,在完善藥品遴選方面,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加強藥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藥事委員會管理制度,規范藥品遴選操作流程。對新申請藥品由臨床科室討論、評估,藥學部門進行專業性初審,并對新申請藥品與現有同類、同種品種作比較分析,藥事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確保遴選規范有序。
“以往醫藥代表不分場所隨時可以去找科主任,醫務人員沒有‘防火墻’,現在有了。”上海市衛計委醫政醫管處負責人介紹,“1+7”規定中明確了醫療機構醫藥生產經營企業接待管理制度,通過人防技防相結合建立“隔離措施”,建立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備案發證制度和定時間、地點、人員、有記錄的“三定一有”內部接待流程,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必須出示證件進入醫療機構開展工作,嚴禁開展學術推廣、技術咨詢以外活動。
大數據助力行風整治
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優勢開展處方點評也是“1+7”規定的特色之一。實施動態監測,每月對單品種用藥的數量、金額按臨床科室、醫師等進行統計排序,對使用量異常增長或排名靠前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控和評估,“對醫師的處方實施動態監測,每月對單品種用藥的數量、金額按臨床科室、醫師等進行統計排序,對使用量異常增長或排名靠前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控和評估,及時干預不合理用藥行為。”
市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大數據有助于加強處方管理,規范醫師處方行為,進一步促進臨床合理用藥。加強處方點評結果應用,定期公布處方點評結果,登記和通報不合理處方,對不合理用藥及時予以干預;對存在使用量異常增長的藥品,實施限購、暫停采購等干預措施。“同時,建立不合理用藥約談制度,對約談核實違規的醫師,按照醫保、衛生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同時,本市還落實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對醫藥產品購銷和醫療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名義、形式出現的商業賄賂行為予以明令禁止,明確對實施商業賄賂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的處理,懲罰措施與本市醫藥產品集中采購資格掛鉤,一旦有商業賄賂行為,2年內不得參加集中采購,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購入、使用該企業產品。
截至去年底,全市各級醫院調整藥事委員會121家,召開藥事委員會會議309次,開展處方點評125.6萬次;建立“三定一有”接待制度443項,規范接待醫藥生產經營企業4003人次;簽訂醫藥產品廉潔購銷合同7166份;查處市、區兩級醫療機構行風案件11起、處理9人。
為完善社會監督工作機制,市衛生計生委聘請了54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等社會各界人士擔任行風建設監督員,對醫療機構行風建設情況進行明查暗訪、監督檢查,不斷強化衛生計生行風的社會監督。第三方調查結果顯示,2017年上海市公立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病人的滿意度和滿意率繼續處于較高水平,市民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滿意度連續兩年位居十大行業服務質量評測首位。
“行風問題是治標,推進醫藥體制改革方能治本。”專家指出,要進一步推進醫藥體制改革尤其是藥品流通領域的改革,藥品要統一通過陽光平臺集中采購,減少流通環節,控制成本。(來源:上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