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助理是指法律專業畢業,未取得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專職在律師事務所從事輔助工作的人員。
律師助理崗位職責
1.收發、整理和保管文件檔案資料;
2.處理有關法律問題的來信、來訪,解答簡單的法律詢問,代寫簡單的法律文書;
3.協助律師調查取證、抄寫文書、摘錄案卷材料、會見被告或當事人,送達文件及辦理其他輔助性工作;
4.協助律師辦理案件,在出庭時負責做開庭記錄,傳遞文件證據等;
5.撰寫相關法律文件,如:起訴書,答辯狀,談話記錄,當事人聲明書等;
6.負責日常律師與客戶之間的溝通工作。
律師助理崗位要求
1.重點院校法學專業或法律專業本科,應屆或往屆畢業生;
2.初步掌握法律基礎知識,已通過司法考試或已取得律師執業證更佳;
3.有良好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及較強口頭溝通能力,擅長書寫各類法律文書;
4.有從事律師訴訟業務及非訴訟業務的執業經驗者優先;
5.了解律師各項業務的內容及工作程序,能完成律師業務中的各項輔助性工作
6.工作認真負責,勤勉敬業,有團隊合作精神;
7.能吃苦耐勞,熟悉環境;能夠承受一定工作壓力。
律師助理發展方向
可轉職位個人律師顧問、企業律師顧問、民事訴訟律師、刑事訴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