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出臺勞務派遣管理新辦法
添加時間:2018-07-04 10: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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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社局近日印發勞務派遣管理辦法,新辦法吸收原暫行辦法關于經營勞務派遣許可申請材料、審批流程、監督管理,以及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社會保險繳納等方面的規定,并對管理權限劃分、許可變更程序、分公司管理以及建立部門間聯動機制等內容進行補充完善。管理辦法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據工商總局、發展改革委相關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設立分公司備案”事項納入“多證合一”改革范疇,整合到營業執照上,自7月1日起,人社部門不再辦理勞務派遣單位設立分公司備案事項,改為通過商事登記審批信息互聯共享平臺認領公司信息,加強對勞務派遣用工的事中事后監管。
在加強批后監管上,管理辦法新增了對勞務派遣單位加強經營場所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并規定勞務派遣年度經營情況核驗結果公示的內容,及時公開勞務派遣單位經營資質和從業狀態。此外人社部門應對勞務派遣年度經營情況核驗過程中遇到的異常情況進行處理,如對逾期不提交或者提交虛假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的勞務派遣單位,人社行政部門應當進行實地核查,并實行重點監管,切實解決部分勞務派遣單位拒絕參加年度核驗以及謊報、瞞報和隱匿相關資料和材料的行為。人社行政部門將加強與工商、稅務、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數據比對、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機制,對存在涉嫌抽逃注冊資本、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移交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