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注意點
添加時間:2018-07-05 16: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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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不似全日制用工,不具有穩定性,因此,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更容易被侵犯權益。來跟小編一起看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吧
一、協議方式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試用期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三、合同解除及經濟補償
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工資制度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五、社會保險的辦理辦法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
對于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后繳費年限合并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
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