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單位將款項預先交給銀行,并委托銀行簽收信用證,通知異地收款單位開戶行轉知收款單位,收款單位按照合同和信用證規定的結算條件發貨后,收款單位開戶銀行代付款單位立即付給貨款的結算。
信用證結算崗位職責
1.申請,進出口雙方在交易合同中規定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為了履行合同,開證申請人(進口商)向當地銀行填制開證申請書,依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填制申請書的各項要求,并按照規定交納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證,請開證行開具信用證;
2.開證,開證銀行審核無誤后,根據開證申請書的有關內容,向受益人(出口商)開出信用證,并將信用證寄交受益人所在地銀行(即通知銀行);
3.通知,通知銀行收到開證銀行開來的信用證后,經核對印鑒密押無誤后,根據開證行的要求繕制通知書,及時、正確地通知受益人;
4.交單,受益人接受信用證后,按照信用證的條款辦事,在規定的裝運期內裝貨,取得運輸單據并備齊信用證所要求的其他單據,開出匯票,一并送交當地銀行(議付銀行);
5.墊付,議付銀行按信用證的有關條款對受益人提供的單據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按照匯票金額扣除應付利息后墊付給受益人;
6.寄單,議付銀行將匯票和有關單據寄交給開證銀行(或開證銀行指定的付款銀行),以索取貨款;
7.償付,開證銀行(或開證銀行指定的付款銀行)審核有關單據,認為符合信用證要求的,即向議付銀行償付墊付款項;
8.開證銀行通知開證申請人向銀行付款贖單;
9.開證申請人接開證銀行通知后,即向開證銀行付款,從而獲取單據憑以提取貨物。
信用證結算崗位要求
1.國際貿易、金融、會計等相關專業,處級以上專業技能職稱;
2.受過國際結算業務、貿易融資業務、會計基礎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3.有國際結算崗相關工作經驗;
4.能夠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及相關業務系統;
5.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能夠解決一般人事管理實際問題,具有一定的計劃、組織、協調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