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郵輪旅游實則偷渡出境,三人組織他人偷渡獲刑
添加時間:2018-08-14 14: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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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出境游已深入人們日常生活。特別是乘坐郵輪出境旅行的游客,還可享受免簽上陸許可等便捷,頗受人們歡迎。但在郵輪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伴隨而來的犯罪問題也不容忽視。2016年以來,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共辦理利用郵輪偷渡案件8起,涉及偷渡人員13人。
石某某在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開了一家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在網上發布代辦出國勞務等信息,對外開展勞務中介業務。實際上,他的主業是幫別人辦簽證,也幫想出國打“黑工”的人進行“包裝”。為了給不合條件的人開據虛假證明,他還專門注冊成立了一家閥門有限公司。
孫某某、張某甲是石某某在網上結識的二級代理,他通過他們在山東、河南等地進行人員招募,并組織這些人以郵輪旅游的名義出境后再伺機脫團、滯留當地打工。石某某以每人3萬元到3萬5千元的價格向二級代理收費,而二級代理則根據市場行情向偷渡人員收取4萬元到5萬元不等的費用,賺取差價。
2016年8月,孫某某招募到想出國打工的蘇某某、李某某,交由石某某操辦赴日本打工事宜。收到兩人身份證、護照、照片等材料后,石某某通過旅游網站為他們預訂了10月15日從上海出發至日本的幸運號郵輪之旅,以閥門有限公司名義制作了虛假的在職證明、擔保函,并在網上找人偽造了車輛行駛證、銀行存單等證明材料。
10月13日,蘇某某、李某某來到寧陽縣石某某處,接受培訓。同時接受培訓的還有張某乙,他花了1萬8千元錢,直接在石某某處辦理出國事項。石某某把行程給三人介紹了一遍,告之到日本后會有人來接應并為他們安排工作。他囑咐他們背熟材料上的內容,換上新的西裝和拉桿箱,要求他們在郵輪上適當消費,以便能更像是外出旅游的樣子。
10月15日在三人即將出發之際,石某某與孫某某突然得知蘇某某曾有過去韓國濟州島被拒絕入境的情況,而此次幸運號郵輪行程中會在韓國停靠,于是提出下次再找機會安排其出境。當天李某某和張某乙順利登船,后成功脫團并滯留日本,蘇某某則返回了山東。
隨后,石某某故技重施,為蘇某某安排了12月19日上海至日本的海洋量子號郵輪旅游團。此次,與蘇某某同行的是由張某甲招募來的河南人馬某某。懷揣著去日本淘金的夢想,在付給張某甲4萬7千元后,馬某某就等著出國打工。然而這一次,在碼頭準備登船時兩人就被浦江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的民警給截獲了。
石某某、孫某某先后于2016年12月20日、22日在山東老家被民警抓獲,張某甲則于2017年3月13日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而僥幸離境的李某某和張某乙也于2016年12月被日本警方查獲并被遣返回國。
石某某、孫某某、張某甲相互結伙,組織他人偷越國境,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該案經寶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寶山區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判處石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判處孫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五千元;判處張某甲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