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人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添加時間:2018-08-16 09: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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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對于普通職場人或許遙不可及,但歸根結底也只能算是高級打工仔。當公司需要的時候你是香餑餑,沒用的時候也可以棄之如敝履。這不,廈門一家公司的高管就遇到了這種事情。
尤先生也就是我們故事的主角,曾經是廈門一家物流公司的大客戶經理,從公司創立之初便已加入,工作兢兢業業,一干就是24年,也算是公司的元老。可就這樣一位“老人”,卻被公司無情地拋棄了。
原來尤先生在15年的時候被查出肝癌,本來就已經很倒霉了,可在住院治療的時候原本2.5萬的月薪硬是被降到了1200元。兩年的治療非但花光了積蓄還欠了一屁股債,康復后打算回到原公司工作,可至今仍然沒有安排工作崗位。
尤先生可真的是倒霉到家了,遇到這樣一哥冷血的公司。拋開尤先生的遭遇,身為職場人的我們,在職業生涯中不可避免也會遇到類似情況,當然也包括其它不公平遭遇,那么我們應該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呢?
1.懂法并學會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尤先生所在公司的所作所為合法嗎?當然是不合法的!這是變相侵害員工的權益,根據《廈門市企業工資支付條例》,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醫療期和工齡長短發放病假工資。案件中的公司雖然沒有違反病假工資最低要求——最低工資標準的80%(2015年廈門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2017年7月起調整為1700元),卻沒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發放。
因為《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明確規定,職工病假期間依據工齡狀況決定工資比例,連續醫療期間超過6個月時,病傷假期工資停發,改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救濟費,其標準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1年者,為本人工資40%;3年以上者,為60%。1997年,省勞動廳出臺關于企業職工病假期間工資的規定,應以扣除獎金、津貼、加班工資為基數。律師認為,根據尤先生醫療期和24年工齡,公司應酌情適當提高其病假工資待遇,否則就是變相侵害職工權益。(注:部分內容節選自網絡)
當下我們雖然生活在21世紀,但不少職場人其實是不懂法的。除了不懂法,當遭到企業侵害的時候,職場人總是習慣將自身處在弱勢地位,不懂得甚至不愿意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正是如此,才讓這些不法企業得以逍遙法外。
2.選擇正規的公司
一般情況下,正規的企業比較愛惜自己的羽毛,更加重視員工的利益。不像那種圈錢或者時刻準備跑路的公司,這些公司可能晚發甚至不發工資,其它的福利更談不上了。所以職場人在找工作的時候選擇一家好的公司,也能避免很多麻煩。
判斷公司的正規性,首先看有沒有營業執照。正常他們會在前臺張貼,如果沒有的話,也可以從網上查詢。除了在這些,還可以從企業的規模、辦公環境進行判斷。
3.維護良好的人際關系
我們在公司經常會看到這樣的一些人,平時不怎么和同事交流,自然也就沒什么人脈。這樣的存在縱使被企業給坑了,也很難得到同情。畢竟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尤其像一些小公司,公司的那些領導可能每天都會碰面。如果雙方有一定關系,對方也不好意思坑你。
最后還有一個當下比較流行的方法,那就是借助媒體的力量。就像案件中的尤先生,生活中像他這樣的案例不知有多少,但只有他被爆出來了,被社會關注的尤先生利益多少也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