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長是受連鎖經營企業委派管理一個單獨門店的管理人員職位的名稱,也可以是對自主經營門店業主的稱謂。
店長職位要求
1.具有很強的歸屬感和責任心,把門店作為自己的家;
2.具有一定的領導能力,能協調整個店面工作人員團結一致、各自做好本職。
3.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理解能力;
4.具有積極樂觀的工作態度;
5.具有嚴謹認真的工作精神;
6.具有較好的經營管理能力;
7.具有較好的培訓素質;
8.具有較好的職業素質和道德修養;
9.了解一定的心理學、管理學、市場營銷學、商品學等方面的知識;
10.比較了解行業的專業知識和最新動態。
店長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下達的各項經濟效益指標的完成,經濟效益指標包括:年度銷售收入(分解為月份);分店直接費用;利潤、周轉天數、商品損耗率等;
2.負責對公司全部資本金的投入承擔保護責任。公司資本金包括:分店使用(占用)的各種設施設備、投入分店的裝飾、分店合理占用的商品流動資金、備用金以及其它收入;
3.負責對公司的經營技術資產的保護和保密承擔行為責任。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包括:注冊(登記)商號、服務標志、管理模式、店鋪布置、資訊系統、員工培訓、會計操作、信息傳遞等公司營運系統;
4.負責對公司銷售管理環節上的商品動銷狀態,商圈內價格競爭優劣狀態,商品結構組合實情作出最佳高效的信息處理并承擔行為責任;
5.負責分店的商品進貨驗收、商品陳列與配置、商品質量、商品引進與滯銷商品的淘汰等的管理等工作;
6.根據總部下達的商品指導價格及政策規定,結合商圈的實際確定本店的商品價格;
7.掌握商圈目標顧客的消費需求,作好商品的管理及要貨;向總部提出新商品引進和滯銷商品的淘汰建議;
8.執行總部下達的促銷活動,根據分店實際提出分店的促銷需求;
9.負責分店商品損耗管理;
10.負責分店的設備、現金、帳務及收銀終端作業管理;
11.負責分店員工考勤、儀容、儀表和服飾規范的執行;
12.維護分店的清潔與安全,為顧客營造干凈、整潔、舒適的購物環境;
13.負責顧客投訴與意見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