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醫療保險有哪些種類
添加時間:2018-09-05 15: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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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在我們的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用處,沒有醫療保險的保障,存在看病難、費用高等一系列的問題。社會醫療保險有哪些種類?下面由小編在本文詳細介紹。
社會醫療保險有哪些種類?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勞動者基本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強制性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國務院的《決定》(國發[1998]44號)規定我國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水平為基本醫療保險。它有兩層基本涵義:一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要與財政和企業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能滿足大多數職工基本的醫療需求。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應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2.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醫療保險有哪些分類?
1.普通醫療保險
這是醫療保險中保險責任最廣泛的一種,能夠保障被保險人因疾病和意外傷害支出的門診醫療費和住院醫療費。其投保方式一般是采用團體方式承保,或者作為個人長期壽險的附加責任承保。
2.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主要負責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的醫療費。是醫療保險的種類之一。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作為意外傷害保險(基本險)的附加責任,個人和團體都可以參保,無需檢查被保險人的身體。其賠償方式一般采用補償方式給付醫療保險金,不但要規定保險金額即給付限額,還要規定治療期限。治療期限最短3個月,最長1年。自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日起算,可以延遲到保險期限結束之后。
3.住院醫療保險
住院醫療保險的保障內容是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需要住院治療時支出的醫療費,不負責被保險人的門診醫療費,可以團體投保,也可以個人投保。住院醫療保險既可以采用補償給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額給付方式。補償給付方式的住院醫療保險,要規定對每名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既累計最高給付限額。也是醫療保險的種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