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留學打工必須了解相關法規!
添加時間:2018-10-30 10: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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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the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Immigration Service(USCIS)的規定,持F1學生簽證的留學生可在校內自由合法的打工,不需申辦特別許可,但是必須持有有效的F1簽證;在學期中的每周工作時間一般限制在20小時;在節假日和假期時可全職工作(可達40小時/周)。
由于在學校工作的機會是有限制的,即使在校內打工,這份工作都不能作為經濟來源,而且這個工作不能與學業有關,同時在第一個學年不允許打工,在校內工作之前,一般學校都要求得到USCIS允許。一般美國的校內工作都較輕松,可在大學食堂、書店、圖書館、健康俱樂部或大學的行政辦公室工作。
1、課程實習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是整個課程或學術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并被看作是一種選擇性工作或學習,例如醫師實習,合作教育實習等,是對于完成學位(課程目錄中有相關規定)或授予學分來說必需的工作經歷。課程實習是有工資的,前提是得到國際學生辦公室的同意和USCIS的批準才能工作。
美國留學打工資格要求
A.以學生身份注冊了一個學年的學習,實習必須是該學位項目的一部分,或者是某門課取得學分的要求。
B.申請課程實習前已經找到工作。
C.所做工作必須與專業相關聯。
D.所做工作必須保證能完成學位(課程目錄中有相關規定)或授予學分。
不管是被允許做全職的還是做兼職的課程實習,都沒有限制可以工作多長時間。但是如果在課程實習階段的全職工作多于12個月,就沒有資格申請任選實習了。如果課程實習的兼職或全職工作少于12個月,那么仍然有資格申請任選實習,所以一定要注意日期和工作的時間,不要浪費OPT資格。
所有的工作,都應該與國際學生辦公室緊密聯系,一般的規定都適用于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國際學生辦公室會審理課程實習的資格,確保留學生工作的資格符合USCIS 的規章制度。
2、任選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持F-1簽證的留美學生,在學術項目完成中或完成之后都可以以任選實習的方式進行校外打工,任選實習必須符合USCIS的用工規定,得到USCIS和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的同意,才能申請實習。
申請OPT前要先申請工作許可證(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EAD),國際事務辦公室能夠幫助和指引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證(EAD),申請EAD前,不要求已經找到工作,但是必須準備好相關的文件、表格、照片和費用。申請EAD大概需要12周以上,得到工作許可證后學生才能開始工作。美國公民與移民局處理學生的申請大概要90多天。在美國所從事工作都是基于合法的F-1簽證,國際學生辦公室能夠幫助學生保留F-1的學生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