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崗位職責以及職位要求
添加時間:2018-11-13 11: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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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程師職位要求
在產品項目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行政職務,在職能部門制運作的組織機構中是一種專業技術職務,但不是技術職稱。在技術上,總工程師必須具備工程系列的專業技術職稱,在行政上,他(她)是整個單位或項目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往往由技術水平過硬的資深技術人員擔任,但也有例外的情況。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配合總經理工作。
2.負責制定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工作范圍、崗位職責、業務成果審查確認工作。
3.負責公司各職能業務版塊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職能管理工作。
4.負責工程相關圖表、設計文件的內、外審核簽發工作。
5.處理施工過程中的重大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6.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各種合同文本條款的合法性,可操性。
7.審查確認與工程相關的合同支付、合同結算的合法性、準確性。土建公司總工程師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