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制過年加班違法嗎?
添加時間:2018-11-27 10: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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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過年的時候,肯定是用人單位都要給員工放假的,因為這個是一年一次團聚的時間,但有的公司會強制要求員工加班,這種情況是不是屬于合法的?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是違法的。
加班必須要有加班費或是補休!
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反映情況!
《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勞動法》第41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第44條規定,在3種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