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共同對失信人員也就是我們平時所稱的“老賴”,采取限制不動產交易的懲戒措施。
《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
一、各級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參與房屋司法拍賣。
二、市、縣國土資源部門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三、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在為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辦理轉移、抵押、變更等涉及不動產產權變化的不動產登記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給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執行措施。
四、建立健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信息互通共享機制。
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是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建立健全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又一重大成果,對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悉,為加強網絡執行查詢不動產聯動機制建設,提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效率,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各級人民法院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積極落實最高人民法院與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的《關于推進信息共享和網絡執行查詢機制建設的意見》,大力推進“點對總”不動產網絡執行查詢。
目前,北京、天津、石家莊、秦皇島、太原、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福州、廈門、南昌、濟南、威海、青島、濰坊、煙臺、淄博、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珠海、南寧、桂林、北海、海口、三亞、重慶、成都、貴陽、昆明、大理、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等45個直轄市、省會城市、沿海城市、重點旅游城市已經上線“點對總”不動產查詢功能。(來源:每日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