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作時間,也叫標準工時工作制。
標準工時工作制是我國現行工時制度的一種形式,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在正常情況下普遍實行的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工作制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即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和勞動者每周工作時間。
日工作時間也叫工作日,指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在每晝夜(24小時)內的勞動工作時數。
標準工作日,也叫標準工作時間,是指在正常情況下,勞動者都執行的日工作時間。《勞動法》第36條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這是日工作時間的最高限,就是標準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工作制的日工作時間就是8小時。
周工作時間,也叫工作周,是指勞動者在每周(7天)內的勞動工作時間,《勞動法》把勞動者每周工作時間規定為不超過44小時,即每周工作不超過五天半。后來,國務院頒布《關于職工工作時間規定》將職工每周工作時間規定為40小時,即每周工作五天,這就是標準工時工作制的周工作時間。顯然標準工時工作制的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五天),一周內休息兩天。
標準工時工作制適用于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是我國現行的一種工作時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