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審計崗位職責:
1. 負責制定集團財務制度和財務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并貫徹、執行《會計法》等國家財經法規。
2. 負責組織做好財務預算或財務收支計劃,并監督、檢查和評價預算或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
3. 負責組織集團會計核算工作,真實、完整反映集團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并進行分析,提出改善建議。
4. 負責制定并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合理調配使用資金,監控資金的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5. 負責對擬投資項目進行資金籌措、經濟效益預測等財務方面的可行性分析,作為集團決策參考。
6. 負責編制、審核集團月財務報表及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7. 負責建立健全財務檔案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的安全與完整。
8. 負責收集整理統計資料,制定和提供統計分析報告。
9. 負責做好審計工作,檢查、指導各子公司的財務工作,監督其財務運行并對其經營業績進行考核、評價。
10. 負責搞好部門建設,不斷改進內部控制等管理工作。
11. 負責對財務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做好財務人員的后續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提高人員專業素質和部門工作績效。
12. 協助和支持其他部門的工作,保持部門之間良好的溝通。
13. 完成集團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輔助工作職責
1. 負責與子公司的協調溝通,強化對下屬各子公司財務管理過程的監控;
2. 負責協助下屬各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3. 負責按集團內部審計管理規定組織對集團各下屬企業進行常規財務審計和專項審計。
4. 負責對下屬公司財務人員進行統一培訓、管理、考核。
5. 依據下屬各子公司財務部的崗位需求,負責對其進行財務人員委派管理及考核。
任職要求:
1、會計、財務、審計等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學歷;
2、三年以上同崗或相近崗位工作經驗,具備相應的審計、法律知識,熟悉企業運作流程,熟悉辦公軟件;
3、較強的判斷能力、溝通能力、計劃和執行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