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就診被下套? 醫院“10元糖漿賣60元”
添加時間:2019-04-01 13: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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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讀者爆料稱,自己在北京市一家非公立醫院(醫保定點)因慢性胃炎就診時,醫生聽到自己咳了幾聲,隨即開了兩瓶川貝枇杷糖漿。讀者回家后查詢發現,該藥在這家醫院的售價為61.2元,不僅遠高于同類藥品,也比網上同一藥品價格高出數倍。記者向有關專家和業內人士求證,自取消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后,非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價格有一定的波動。要判定醫院行為是否合理,關鍵在于診療是否合理。(見3月26日《新京報》)
藥品控價政策主要針對公立醫院。比如取消藥品加成,是公立醫院收費改革的一項內容,民營醫院不在此列。為了保持醫療市場活力,2014年4月,我國放開了民營醫院醫療服務價格。從2015年6月1日起,又取消了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也就是說,民營醫院包括絕大部分藥品在內的醫療收費,有自主定價權。將10元糖漿賣到60元,只要不存在其它貓膩,外人不便干涉。
放開價格有利于營造優勝劣汰的競爭環境。一家民營醫院如果醫德與醫術都很好,服務質量有保障,患者是愿意接受較高價格的,若醫療服務質量沒有保障,收費再低,患者也不會捧場。問題是,民營醫院高價賣藥,或許并非建立在高質量服務基礎上的公開漲價,有的是藏著掖著暗自漲價。判斷標準就是看患者是否對漲價有知情權和選擇權,假如患者知道漲價且仍選擇在此就醫,其實是肯定了這家醫院的實力,醫院也贏得了較好聲譽。假如患者對漲價不知情,實則已失去用腳投票的機會,不僅醫院間正常競爭秩序無法形成,而且患者利益也會受到損害。
需要對漲價有知情權的不只患者,還有醫保部門。不少民營醫院屬于醫保定點醫院,醫保部門購買服務,當然要講究物有所值,不能花冤枉錢。當然,醫保部門可以根據基本價格按比例付費來規避風險,但醫保部門畢竟有監督醫療合理性的責任,其對于醫療價格構成及合理性有知情權。
這起案例中,患者在醫院就診并購買藥物后,并未拿到費用明細票據,且費用清單僅標注了“中成藥、治療費”兩項,未見明細,可見這家醫院賣高價藥并非光明磊落。此外,醫保部門是如何付費的,也有待厘清。假如醫保部門以60元的標準按比例支付,就不符合節用原則,假如以10元標準按比例付費,則意味著患者要承擔很高的自費比例,醫院是否履行了費用告知義務,同樣值得關注。
當前,民營醫院如何收費是個關注度較高的話題,部分民營醫院的不良記錄更是讓不少患者望而卻步。“10元糖漿賣60元”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案例,它提醒我們,民營醫院的醫療收費昂貴,這本身不是問題,醫院是光明磊落地漲價,還是借機給患者下套,才是問題的關鍵。(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