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任何情況,任何理由,學校扣押畢業證均屬于違法,可以向教育局投訴。這一點你了解嗎?今天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
“最近找工作才知道,沒有畢業證什么都做不了。就算畢業后進了醫院,到考醫師證時,也需要畢業證。”前不久,一位網名叫“醫學小子”的畢業生反映,自己和一些同學因為上學期間使用了國家助學貸款未及時還清而被學校暫扣了畢業證書。
前段時間,“被就業”事件發生后,也有一些高校畢業生通過互聯網反映,個別學校規定“學生不簽就業協議便暫扣畢業證”的情形確實存在。對于學校暫扣學生畢業證的做法,有老師認為這是為了助學貸款的良性運行而采取的無奈之舉,也是對貸款學生的一種善意提醒,是培養大學生誠信觀念的重要措施之一。“其實,扣發畢業證的說法不妥當,學校只是暫時代管而已。”
學生畢業證,學校有無“暫扣權”?
說法
從法律上講,只要學生順利完成了學業,無論什么理由,學校扣發學生畢業證的行為都是違法違規的。根據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的,應準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日前,教育部針對此類問題又進一步發出通知,嚴禁各高校扣發未落實工作的畢業生的畢業證和學位證。這份通知同時強調,對欠繳學費、離校時未落實工作的畢業生,不得采取扣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簡單化的管理方式。由此可見,無論學校是扣發還是“暫扣”學生畢業證,此類做法均違反了有關規定,是一種沒有法律根據的越權之舉。(來源滬江)